臺北市府將督促大巨蛋廠商落實移植樹木作業

 【本報訊】有關媒體報導:「柯趙聯手搞老樹,移樹計畫搞黑箱」等語,並非事實。臺北市公園處以保護樹木、維護本市綠化資源為宗旨,不論是因工程或開發需移植之公有樹木,均依據「臺北市樹木移植作業規範」之規定,要求應以「原地保留樹木」為原則,倘經多方慎重評估後仍需辦理樹木移植,則以高規格標準要求移植適期、斷根時程及定植程序等移植作業程序,與臺北市柯市長文哲所強調:「把樹,當成一個生命看待。」並無相悖。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強調相關人行道樹木移植係因應大巨蛋基地未來人潮集散及車流量之需求,為使交通更為完善,未來人行道將由基地建築線退縮設置,並將現有人行道重新佈設為車道,爰須移植行道樹;其整體交通配套規劃歷經十餘次交通專案審查,經交通學者專家建議,路型調整應以都審環評原核定方案為基本方案,其路型配置應不犧牲都審環評核定案之交通功能及交通安全原則,且在道路的設計上「安全是絕對的考量」,如採「以路就樹」調整方案恐有影響行車安全之虞。

 且大巨蛋停工後因防汛期颱風季節即將到來,為避免防汛期間造成周邊地區淹水情況發生,依據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05年9月6日裁定:「就維護安全、防範載重、上浮力、鏽蝕及坍塌等危險發生應施作之設備或措施範圍內,裁定於停工處分訴訟終結前,停止執行。」,故臺北市政府都發局透過專業機構協助審查後,依據建築法63條及建築管理自治條例21條之規定,同意廠商先行報備施作「防災維護工程項目」。

 本次預定移植行道樹共計33棵(包含楓香、印度紫檀及木棉),其移植計畫嗣經公園處三次審查通過,考量目前天候逐漸回暖,為配合周邊工進,廠商需把握適當天候進行疏枝、斷根及移植作業,方能確保樹木移植以後的存活率,體育局將加強督促廠商落實移植程序,並由公園處本於權責監督移植過程據以執行樹木移植作業以達提升移植成效及樹木存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