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禮盒查獲4件過度包裝 環保局開罰

  【本報訊】為落實禮盒包裝減量工作,臺北市環保局特別於中秋節前夕,針對市售糕餅、酒、化妝品、加工食品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等5類禮盒進行抽檢,共抽查206件,其中查獲4件違反公告規定,均已依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規定並依同法第26條,處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晶華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賞月寶島名物桃山月餅禮盒6入量測比值1.05、包裝層數4層,違反規定-內容物

晶華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賞月寶島名物桃山月餅禮盒6入量測比值1.05、包裝層數4層,違反規定-禮盒外觀

  環保局表示,本年度特別加強中秋應景禮盒的查驗工作,在查獲的4件過度包裝禮盒商品中,包含2件糕餅禮盒,分別為圓山大飯店之富貴牡丹禮盒(體積比:1.41,包裝層數:4層)(下圖)以及晶華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的賞月寶島名物桃山月餅禮盒6入(體積比:1.05,包裝層數:4層)(上圖);1件化妝品禮盒為法倈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的DOLCE&GABBANA香水禮盒(體積比:10.68,包裝層數:2層),和1件加工食品禮盒為胡媽媽食品的燕窩銀耳燉禮盒(體積比:1.85,包裝層數:1層)。

圓山大飯店富貴牡丹禮盒量測比值1.41、包裝層數4層,違反規定-內容物

圓山大飯店富貴牡丹禮盒量測比值1.41、包裝層數4層,違反規定-禮盒外觀

  環保局表示,為落實源頭減量政策,再次呼籲管制之禮盒商品除了包裝體積比值均應小於1外;化妝品、加工食品及酒類禮盒之包裝層數依規定應在2層以下,糕餅類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類禮盒應在3層以下。違反規定的製造或輸入業者,依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環保局也再次提醒業者,推出禮盒產品前,應先自我檢視,是否符合「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的規定,減少廢棄物產生及資源浪費,相關資訊可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生活廢棄物質管理資訊系統-宣導-包裝減量」下載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