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內政部營建署於109年3月4日提供「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區管理維護資料,俾利公寓大廈管理組織迅予因應,建管處將於近日寄送該因應指引予本市各管理組織,該內容除提醒社區應加強防疫措施外,亦建議社區於防疫期間應暫停開放使用「社區室內兒童遊戲室」、「多功能活動空間」等公共區域。
另有關防疫期間社區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方式,根據該署指示,仍應踐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5條(會議之召開及召集人之產生方式)、第27條(會議出席人數與表決權計算方式與代理規定)、第30條(召開會議之通知方法)、第31條(會議決議成立之計算方式)、第32條(未獲決議重新開議之要件)、第34條(會議紀錄作成方式及送達公告)等相關規定,始生效力。基於公寓大廈管理自治之精神,並考量後續提供閱覽或影印之需求,故應踐行該條例有關規定,並做成會議紀錄,方為適法。更多相關防疫資訊,可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區管理
壹、基本概念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監測資料顯示,目前國 內之確診病例以境外移入為主,除從事醫療照護工作或與確診病例曾有密 切接觸者外,一般大眾於社區感染之風險相對較低。惟適逢流感流行季節, 為預防群聚感染及強化社區住戶居住與社區服務人員執行業務等之健康安 全,最基本且最重要的防疫措施仍是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咳嗽禮節, 以及生病在家休息。 針對已由衛生單位或民政單位列為追蹤管理之高感染風險對象,均須依中 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防疫措施進行健康管理。另由於中國大陸疫 情持續擴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將會適時依防疫需求公布相關之防疫 措施。
貳、防護措施 一、住戶個人防疫措施:
(一)維持手部清潔
1.保持經常洗手習慣,原則上可以使用肥皂和清水或酒精性乾洗手液 進行手部清潔。尤其咳嗽或打噴嚏後及如廁後,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 泌物、尿液或糞便等體液時,更應立即洗手。另應注意儘量不要用手 直接碰觸眼睛、鼻子和嘴巴。
2.有觸碰電梯按鈕或公共區域門把需要時,可勤加洗手或利用乾洗手 液清潔消毒。
(二)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1.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外科口罩,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 應將已污染之口罩內摺丟進垃圾桶,並立即更換口罩。
2.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時,可用衣袖代替。
3.於電梯密閉空間中,僅量避免交談。如有呼吸道症狀,與他人交談 時,請戴上外科口罩與保持良好衛生習慣,並儘可能保持 1 公尺以上距離。
4.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要立即使用肥皂及清水搓手並澈底洗淨雙手。
(三)生病時在家休養
1.如出現類流感症狀(如發燒、頭痛、流鼻水、喉嚨痛、咳嗽、肌肉痠痛、倦怠/疲倦、部分少數患者合併出現腹瀉),在症狀開始後,除就醫外,應儘量在家中休息至症狀緩解後 24 小時以上。患者應避免參加社區活動,以避免將病毒傳染給其他人。
2.倘若您被衛生單位之公衛人員告知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病患的接觸者時,須配合執行居家(個別)隔離規定,不外出,亦不得出 境或出國,若於健康監測期間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時,請立即(全程)戴上外科口罩,主動與所在地衛生局聯繫,或請立即撥打 1922 防疫專線或由填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之單位安排就醫。就診時務必主動告知旅遊史、職業暴露、有關的暴露,以及身邊是否有其他人有類似的症狀。
二、軟硬體防疫措施
(一)強化及落實衛教溝通 針對住戶及服務人員等工作人員加強進行以下宣導:
1.透過於社區公布欄、樓(電)梯間等明顯處張貼海報,或以通訊軟體、
廣播等方式宣導「落實勤洗手」及「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等個人衛 生行為,如出現呼吸道症狀應配戴外科口罩,並儘速就醫。
2.有關疫情最新資訊、防疫建議,以及相關宣導素材如多媒體、海報、單張等 , 可逕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 網
(https://www.cdc.gov.tw)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專區瀏覽及下載運用。
(二)維持環境衛生及配置防護用品
1.社區公共空間應隨時維持整潔,執行清潔消毒工作的人員應穿戴個 人防護裝備(手套、口罩、隔離衣或防水圍裙、視需要使用護目鏡或面罩),但要注意清理工作應適當為之,避免因過度使用消毒藥劑而影 響人體健康。建議針對公眾經常接觸的物體表面進行消毒(可以用1:100(當天泡製,以 1 份漂白水加 99 份的冷水)的稀釋漂白水/次氯酸鈉(500ppm),以拖把或抹布作用 15 分鐘以上再以濕拖把或抹布擦拭清潔乾淨),包括:
(1)公共空間:門把、扶手、洗手間、各式觸摸式設備。
(2)擴音器和旋鈕、扶手、按鈕、空調出口。
2.入口處應備妥口罩及乾洗手液,並張貼告示,請有呼吸道症狀之訪客配戴口罩並使用乾洗手液,並與他人保持 1 公尺以上之距離。
3.針對現場人員經常接觸之表面(如地面、桌椅、電話筒等經常接觸之 任何表面,以及浴廁表面如水龍頭、廁所門把、馬桶蓋及沖水握把)應有專責人員定期清潔,一般的環境應至少每天消毒一次,消毒可 以用 1:100(當天泡製,以 1 份漂白水加 99 份的冷水)的稀釋漂白水/次氯酸鈉(500ppm),以拖把或抹布作用 15 分鐘以上再以濕拖把或 抹布擦拭清潔乾淨。[※執行清潔消毒工作的人員應穿戴個人防護裝備(手套、口罩、隔離衣或防水圍裙、視需要使用護目鏡或面罩),以 避免消毒水噴濺眼睛、口及鼻等部位。]
4.個人清潔及防護用品(如洗手用品、擦手紙及口罩)應足量提供現場 人員使用,並應有專責人員協助確認供應狀態,確保供應無虞。
5.社區室內兒童遊戲室、多功能活動空間等公共區域,暫停開放使用。
6.各棟大門、各棟梯廳、電梯加強清潔消毒,並於上下班出入頻繁時段,清潔人員加強使用消毒水擦拭門把及電梯按鈕。
三、社區服務人員健康及相關管理措施
(一)社區服務人員包括:管理服務人員、保全人員等工作人員(含其他專業委託人員,如清潔人員)。
(二)應訂定健康監測計畫,並有異常追蹤處理機制;另備妥適量耳(額)温槍、洗手液(或肥皂)及口罩,提供相關人員適時使用,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倘有發燒(耳溫≧38℃)、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應主動向單位主管 或負責人員報告,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引導就醫治療。
(三)管理服務人員、保全人員、清潔人員及其他經常接觸民眾之工作人員, 建議工作時佩戴口罩。
(四)訂有發燒及呼吸道症狀的請假規則及工作人力備援規劃,且所有工作人 員都能知悉及遵循辦理。倘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症狀,應安排請 假或限制其工作,直至未使用解熱劑/退燒藥且不再發燒 24 小時後,才可恢復上班。因確定或疑似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而請假在家休息者,其請假日數應從寬考量,不宜列入全勤、考績評等或績效考核等。
(五)作好社區出入門禁管理,落實外來訪客登記作業,物流人員或外送員儘 量設置集中地點進行貨品領取,避免人員出入頻繁不利防疫工作之進行。
(六)儘量若有住戶或社區服務人員發生症狀,請依下列建議處理:
1.安排發病者與其他人員區隔,理想距離為 1 公尺以上,並要求其遵守咳嗽禮節和手部衛生等措施,並配戴外科口罩。儘可能提供特定之洗手間予患者,若無法如此,患者使用過後之洗手間應清潔消毒。
2.由固定人員給予照料,但這名人員不可是併發症之高危險群,與患者接觸時須配戴口罩及手套。在接觸患者或處理其廢棄物後,應小心脫下口罩及手套,並清洗雙手。
3.患者產生的廢棄物及使用後的手套及口罩,應以牢固的塑膠袋封好後再丟棄。
四、集會活動防疫措施
(一)集會活動前
1.進行風險評估 住戶倘有慢性肺病(含氣喘)、心血管疾病、腎臟、肝臟、神經、血液或 代謝疾病者(含糖尿病)、血紅素病變、免疫不全需長期治療者、孕婦 等,於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流行期間,建議避免參加社區 活動。
2.建立應變機制若為大型或辦理期間較長之集會活動,除持續關注國內外傳染病疫 情,適時將資訊提供相關人員,並應訂定社區集會活動期間發現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之相關應變機制以利遵循,包含社區集會活動環境規劃(如現場動線規劃與疑似個案暫時隔離或安置空間)、醫療支援(如醫療專業人員進駐協助提供社區集會活動現場醫療初步評估或護理、掌握鄰近醫療資源),以及建立相關單位(如地方衛生單位)之聯繫窗口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流程等,且確保相 關應變人員皆瞭解及熟悉應變流程。
3.宣導生病在家休息不參加集會活動 透過多元管道(如邀請函、簡訊及活動網站等)向社區參加之住戶進 行下列衛教溝通:
(1)有呼吸道症狀者,應儘速就醫後在家休養,避免參加集會活動。
有發燒者,直至退燒後至少 24 小時才可參加集會活動,如集會活動辦理當日未達此標準,應避免參加。
(2)維持手部清潔 保持經常洗手習慣,原則上可以使用肥皂和清水或酒精性乾洗 手液進行手部清潔。尤其咳嗽或打噴嚏後及如廁後,手部接觸 到呼吸道分泌物、尿液或糞便等體液時,更應立即洗手。另應 注意儘量不要用手直接碰觸眼睛、鼻子和嘴巴。
4.規劃防疫設施/隔離安置場所及備妥相關防護用品
(1)社區集會活動場所應有充足的洗手設施,並預先設置適當隔離 或安置空間,如為室內集會活動則需確認環境之空氣流通狀態。
(2)依社區集會活動人數及辦理時間,準備足夠之個人清潔及防護 用品包含洗手用品(如肥皂或洗手乳等)、擦手紙及口罩等。
(二)集會活動期間
1.加強防範衛教溝通及強化個人衛生防護
(1)加強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與維持個人衛生習慣之衛教溝通 並透過明顯告示(如:海報、LED 螢幕等)宣導「防範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手部衛生」及「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等。[※建議 可 逕 至 衛 生 福 利 部 疾 病 管 制 署 全 球 資 訊 網(https://www.cdc.gov.tw)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專區下載衛教資料並多加利用。
(2)目前不建議所有參加之住戶與社區服務人員全面配戴口罩,但若住戶從事可能經常直接面對面接觸出現呼吸道症狀患者,或 是其它須在人潮眾多之密閉場所工作者,則建議配戴口罩。
2.維持現場環境衛生及供應足量的防護用品
(1)室內活動場所應保持空氣流通及環境整潔,並持續監控環境空氣流通與換氣情形。
(2)入口處應備妥口罩及乾洗手液,並張貼告示,請有呼吸道症狀 之訪客配戴口罩並使用乾洗手液,並與他人保持 1 公尺以上之距離。
(3)針對現場人員經常接觸之表面(如地面、桌椅、電話筒等經常接 觸之任何表面,以及浴廁表面如水龍頭、廁所門把、馬桶蓋及沖水握把)應有專責人員定期清潔,一般的環境應至少每天消毒一次,消毒可以用 1:100(當天泡製,以 1 份漂白水加 99 份的冷水)的稀釋漂白水/次氯酸鈉(500ppm),以拖把或抹布作用15 分鐘以上再以濕拖把或抹布擦拭清潔乾淨。
[※執行清潔消毒工作的人員應穿戴個人防護裝備(手套、口罩 隔離衣或防水圍裙、視需要使用護目鏡或面罩),以避免消毒 水噴濺眼睛、口及鼻等部位。]
(4)個人清潔用品(如洗手用品、擦手紙)應足量提供現場人員使用,並應有專責人員協助確認供應狀態,確保供應無虞。
3.持續關注傳染病現況於社區活動期間持續加強關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疫情狀 況,適時提供資訊給所有參與人員,並視需求發布警示。若社區服 務人員或參加住戶在活動期間出現呼吸道症狀者,應讓其戴上口罩,暫時留置預設之隔離或安置空間(或非人潮必經處且空氣流通之空間),直至其返家或就醫。另視需要協助安排鄰近醫療院所就醫事宜。
4.發現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定義者
(1)社區服務人員如發現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定義者,應 立即依訂定之應變機制處理及通報衛生單位,同時配合衛生單 位進行疫情調查與相關防治措施,若發現未配合者應通報當地衛生單位或撥打 1922 請求協助。
(2)考量活動形式、住戶參與人數與疫情狀況等,必要時,可與地方衛生單位討論後研判集會活動是否需調整、延期或取消,以 防止群聚發生或疫情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