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臺北市日前一名自深圳入境由區公所關懷之居家檢疫民眾,2月初入住某酒店後,自行要求移轉至他區酒店,又因個人因素自行退房,被該區通報違反居家檢疫規定並開罰。因個案出現咳嗽症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安排個案就醫。惟民眾表示無法留院1個星期,為此不滿,於醫院大吵大鬧,認為其受騙住院而不配合採檢。並於2月15日於個人FB社群網站表達不滿情緒,經北市衛生局及民政單位多次協調及道德勸說後,民眾已配合採檢送驗。北市衛生局提醒,居家檢疫及隔離民眾務必配合防疫措施,在家中做好自主健康管理。
為了保障國人健康,全國衛生醫療單位全員動員齊力防禦,當前首要之務為決戰境外,全力為自高風險國家返國,建立強化第一線檢疫網,全力圍堵,並在國內建立第二線社區防禦網的「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對於入境後實施居家檢疫對象,阻隔返國具高風險的民眾,是考量民眾曾具流行地區旅遊史,為掌握對象健康狀況,進行居家檢疫作業,避免造成社區感染,嚴重影響國家防疫安全。
臺北市衛生局再次呼籲,符合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之民眾,若有上呼吸道症狀有就醫需求,可撥打臺北市衛生局防疫專線2375-3782協助安排。請務必配合相關規範與採檢,如違反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6條及69條處最高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