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聯手出擊非法盜獵者無所遁形

  【本報訊】臺北市動保處於上(10)月30日接獲民眾通報,非法盜獵者藏身於新北市瑞芳區,並意圖於臺北市販售非法捕取之野生動物,經查證、比對後確認賣家為雙北動保處長期關注之盜獵者,臺北市動保處立即展開跨縣市聯繫,在保七總隊第4大隊羅東分隊及新北市動保處的協助下,2日直搗盜獵者巢穴,現場查獲保育類野生動物食蛇龜及柴棺龜共45隻、幼龜31隻及龜卵4顆,並將盜獵者移送法辦。

  臺北市動保處指出,本案行為人長期於知名社群網站上公開捕取各類野生動物之圖文,亦會提醒盜獵同好注意保護個人資訊,倚仗社群網站對用戶個人資訊的保護,於網路上暢所欲言,囂張行徑令人髮指。臺北市動保處循線抽絲剝繭,詳實記錄行為人之違法行徑,隨時伺機而動。

  臺北市動保處表示,為解除盜獵者戒心,救援隊動保員選擇於周末出擊,偽裝成報案民眾同行友人,進入盜獵者藏匿獵物處所、取得行為人犯行證言後,由埋伏在側的保七總隊第4大隊羅東分隊以及新北市動保處稽查員引導突入現場,當場將盜獵者王嫌、陳嫌與非法捕取之野生動物人贓俱獲,現場查獲之保育類野生動物計有食蛇龜成龜2隻,柴棺龜成龜12隻、幼龜31隻,及龜卵4顆,後續由新北市動保處進行安置,王嫌、陳嫌則由羅東分隊帶回偵辦。

  現場陳、王2嫌供稱,這些成龜是王嫌先於山區捕捉,幼龜是自行繁殖,再由另一位網路賣家仲介買主,委託陳嫌出面代收款項,此舉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事證明確。臺北市動保處表示,本案2嫌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販售,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35條相關規定,因2嫌針對捕捉地點及網路賣家身份交代不清,後續將由保七總隊第4大隊羅東分隊帶回並移送地檢署偵辦。

  臺北市動保處再次呼籲,基於維護我國物種多樣性與生態平衡之立場,對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有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出入或飼養、繁殖等行為,一般類野生動物之捕取亦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感謝熱心的市民朋友協助蒐證,若民眾發現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之情事,請於第一時間通報1999市民專線或臺北市動物保護專線(02-87913064~5),一起為捍衛野生動物生存權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