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公廁查核~18處未達標.要改善

  【本報訊】提升公廁品質,一直是臺北市施政重點,針對民眾使用頻率較高的公廁,環保局均加強查核, 統計108年1至8月共計查核2萬1,614座次,告發18件(其中包含停車場5件,公園4件,市場類3件,遊憩類1件,機關4件,加油站1件)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並以同法第50條規定,各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上述18件經環保局複查後,均已完成改善,其中花木市場地下停車場、八德立體停車場及中油南港站更精進為特優級,提供民眾更優質的如廁環境。

  環保局說明,除告發要求改善公廁品質外,該局亦加強辦理清掃學習活動,輔導待提升之公廁管理單位及清潔人員,加強清潔維護技能,精進清掃工作;同時要求各列管公廁維護管理單位,明確調查公廁使用頻率高低時段,於使用人潮較多時段應調整因應,特別是人潮出入頻繁之公共場所(公園、市場、交通場站、觀光景點等),高峰時段應督導清潔人員增加清掃頻率,清潔人員用餐休息時間,亦以輪值方式加強維護,以維持全天各時段均整潔,達到不髒、不濕、不臭的品質。

  環保局表示,針對全市列管7,572座公廁,均依「推動公廁文化及整潔品質提升檢查表」查核評分(95分以上特優級;86~94分優等級;76~85分普通級),低於75分者(加強級或改善級),皆依法告發。為精進如廁品質,並持續推動貼心公廁制度,訂定新建及改建廁所設計通用原則,以增進公廁使用友善度及服務品質,環保局將持續對市轄公廁加強查核及輔導,給民眾一個潔淨舒適貼心的如廁環境,打造臺北成為一座潔淨友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