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臺北市保安大隊第三中隊員警於108年3月6日上午6時許,在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404號前執行路檢勤務時,發現有1部自用大貨車突然停在華江橋下橋閘道處,並眼尖發現駕駛下車與副駕駛座乘客互換座位,更造成後方些許壅塞,於是快步上前了解,惟該車駕駛否認有換座行為,經員警告知有全程錄影後,該車駕駛始坦承有酒後駕車行為,並配合實施酒測,測得酒測值高達0.71 MG/L、明顯超標,全案於偵訊後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經查該駕駛姓林,渠並自承最近才在本(3)月1日,遭本大隊第二中隊員警在大同區重慶北路查獲酒後駕車送辦,所以本次遠遠看到警方之路檢點,才會異想天開與同車友人互換座位,企圖逃避警方查緝,不料卻還是被警方眼尖發現、難逃法網。
警方呼籲,酒駕已造成許多家庭破碎,社會大眾應珍惜自身安全及尊重他人生命權,請絕對不要酒後駕車。臺北市保安大隊將秉持一貫落實執行各項勤務精神,持續對危害交通安全之「酒後駕車」列為重點取締工作,為提供臺北市民一個安全優質的生活環境,奮力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