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續假期熬夜膚質變差嗎?新春開工第一日,保養美肌,讓您開春好運一整年,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分析107年化粧品違規廣告共計876件,以產品類別分類統計,化粧水、油、面霜乳液類化粧品之666件(76%)最多,眼部用化粧品共97件(11%)居第2,其次為香皂類化粧品29件(3%)、頭髮用化粧品28件(3%)、洗髮用化粧品27件(3%)(如表1),進一步分析違規化粧品廣告,以宣稱除皺、除紋類佔第1位,共309件(35.3%),其次為美白類136件(15.5%)及醫療效能宣稱92件(10.5%)居2、3位(如表2) ,違規廣告已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處辦。臺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掌握化粧品安全三重奏,聰明漂亮購。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前3名化粧品違規廣告皆為化粧水、油、面霜乳液(如表3),第1名產品為「SISLEY 抗皺活膚御緻眼唇霜」,違規廣告罰鍰累計87萬元,其廣告宣稱:「…打開完美眼尾角度重現明亮大眼雙眸…泡泡眼、鬆弛…眼周是洩漏年齡的第一道關鍵…創新3D抗老科技…一瓶改善所有眼周老化問題…」等詞句;第2名產品為「Pro極速緊緻肌密全能精華」,其廣告宣稱:「…再生平滑組織…實驗證實72小時內全面賦活膠原蛋白…極速解決所有肌膚問題…鞏固肌膚年輕結構,全面封鎖第一條細紋的出現!…」等詞句,累計罰鍰31萬元;第3名產品為「京城之霜五爪超緊顏精華新春組」,其廣告宣稱「...唯一以拉皮手術命名的神級保養品...魚尾紋肌緊平痕、法令紋平滑彈嫩、鬆下巴緊實活彈、沙皮額頭抗皺淡痕、凹陷臉飽滿細緻...使用1周後,肌膚膠原彈力纖維組織間隙平均降幅達21.65%...能積極協同膠原蛋白作用,促進真皮層膠原纖維增生…」等違規詞句,累計罰鍰28萬元。化粧品廣告均不得涉及醫療效能、虛偽或誇大等宣稱,以上違規廣告均經臺北市衛生局依法進行裁罰。
化粧品廣告需視文案或內容前後,傳達消費者訊息之整體表現,包括文字敘述、產品品名、圖案、符號等詞句整體作綜合判定,其整體宣稱不得涉及醫療效能、虛偽或誇大內容,常見違規宣稱詞句,如:除皺、美白、治療皮膚炎、消炎、拉提、不過敏、醫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於105年9月6日部授食字第1051607584號公告「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例示」,相關資料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s://www.fda.gov.tw/)查詢。臺北市衛生局持續監錄、稽查違規廣告,經調查屬實,依法裁罰以遏止不法,化粧品廣告誇大不實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下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及安全使用化粧品,應把握三重奏「知規定、識標示、正確用」原則,知規定:了解化粧品管理規定,識標示:看清楚化粧品標示,正確用:依照產品標示之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正確使用,方能安心使用,讓您美肌好運迎新春。
民眾或相關業者如有任何問題,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 (外縣市民眾請撥打02-27208889) 轉1043,相關資料刊登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歡迎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