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痛批警政署洩漏他收到子彈恐嚇

  【本報訊】台灣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辦公室11月底收到一封郵件,打開後赫然發現裡面竟是41發子彈與不明粉末,因此立刻向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報案。警方則在3日上午前往桃園市中壢區逮補一名李姓嫌犯,對方供稱是要陳情非恐嚇。針對收到子彈一事,黃國昌先是痛批“警政署”“敢放消息給記者,無恥”並稱自己等一下回家完蛋了,因為妻子擔心到發訊息狂罵他。

  根據台媒報導,黃國昌5日晚間接受資深媒體人黃光芹網路節目訪問,針對收到包裹恐嚇一事,黃國昌表示,今天有媒體跑來詢問此事,自己第一個問題是“誰告訴你的”?該媒體保護消息來源,自己也選擇尊重。只是他認為“立委”詢問行政機關問題,行政機關一天到晚用“偵查不公開”當擋箭牌,“但卻敢放消息給記者,無恥!這個是我的反應,第一個是無恥”。

  黃國昌指出,自己有詢問“警政署”“是誰講的”,但沒人敢承認。因為此案對他來講並非大事,就交給檢察官處理。黃說,他真的沒放在心上。但現在這樣搞,造成他很大的困擾。他剛看手機,直覺等一下回家完蛋了!因為他老婆剛發訊息來狂罵,質問“為什麼她可以不用知道”。黃認為,這對他來講,根本沒影響到工作與生活。

  黃國昌說,自己辦公室其實收過恐嚇信、紙錢,只是辦公室同仁看一看就丟了。但這次之所以必須報警,是因為同仁拆開後發現子彈,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持有就是犯法,“那我們沒有選擇了,因為連持有都不能持有,就不能隨便亂丟,衹有通知警察處理”。

  黃國昌強調,自己的辦公室紀律很嚴明,沒有人敢講一句話。但是誰把它講出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要不要順便辦一辦?民進黨政府不是最會用“偵查不公開”當遮羞布嗎?早上還有人打電話到辦公室稱知道此事、希望與他通話。黃完全不想回對方電話,只是發個簡訊請教“請問誰告訴你的”?而“警政署”也沒人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