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俊穎報導]台灣味全油品大案,味全公司董事長魏應充一審被依詐欺取財罪判決有期徒刑四年;智慧財產法院今天改判二年,全案定讞,魏應充將入監。
這案子被告、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1年6月徒刑;味全前總經理,味全公司被控從民國96年起為降低成本,委由代工的頂新製油向大統長基公司買進摻銅葉綠素的油品,攙偽入味全油品對外販賣;又在大統案爆發後,用不實檢驗報告掩飾。
台北地檢署依詐欺取財等罪起訴魏應充、張教華、常梅峰等13人。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魏應充4年徒刑、常梅峰3年10月徒刑;味全前總經理張教華無罪。
轟動的味全魏應充等人及檢方分別提出上訴。魏應充在智財法院審理期間,強調自己沒有檢察官在起訴中說的詐欺,或是違反食安法的犯罪行為。多年來經營食品事業,一直都以品質為第一優先。他希望法院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