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4 月 24 日,歐洲議會以 556 票比 36 票壓倒性決議,這意味著歐盟 27 個成員國,必須在明年 6 月舉行的聯合國海洋會議前緊急批准該條約!什麼是「批准」公約?聯合國不是早就通過《全球海洋公約》了嗎?其實,從決議制定公約到公約生效,須經過重重程序:
2023 年 3 月 3 日,聯合國正式議定(agreed)公約
2023 年 6 月 19 日,正式通過(adopted)公約
須得到 60 個國家及地區簽署(signed)公約
須得到 60 個國家及地區批准(ratified)公約
120 天後公約生效且具法律約束力
根據程序,《全球海洋公約》獲得 60 個國家批准後 120 天即可生效,截至目前,全球已有 4 個國家(帛琉、智利、貝里斯和塞席爾)批准條約,歐盟的加入將大大拉近您我與公約生效的距離,為 2030 年保護 30% 海洋(30x30)取得關鍵進展。
這對全球海洋守護者來說是個關鍵進展,綠色和平各地團隊將持續推動各政府積極擬議 30x30 路徑圖2,力促在 2025 年 6 月的聯合國海洋大會前完成程序,及早開始落實 30x30 目標,為海洋提供完善的保護區網絡。
偌大的海洋只有 2% 公海受到保護,剩餘的 98% 持續面臨過度捕撈、塑膠污染、海底鑽油、深海採礦,以及氣候變遷等多重威脅。因此,綠色和平自 2006 年就開始推動擴大設立海洋保護區3,為海洋生態打造安全的生態廊道,經過多年努力,終於把議題推進聯合國。
儘管多番遭受利益方阻撓進程、又遇疫情延宕會議,在您與超過 550 萬公眾的支持下,這個守護海洋的路我們走了近 20 年,終於也進入最關鍵的簽署和批准程序。距離 2030 年設立 30% 海洋保護區,仍有約 7,700 萬平方公里,須要全球加快腳步!
過去十數年,因為有您與公眾的關注,綠色和平才能推動:南極增設生態保護區4、 4,500 平方公里全年禁捕磷蝦5、阻止法國石油公司的亞馬遜珊瑚礁鑽油計畫6。在臺灣,我們更集結超過 16 萬公眾支持,要求政府制定《海洋保育法》7,促使行政院終於在今年 2 月將海保法草案送入立法院排審。
沒有大家的關注,這些海洋破壞事故將沉落海底;沒有您的支持,偌大的海洋難以受到完整保護。邀請您進一步成為海洋的堅強後盾,捐助支持綠色和平推動守護海洋倡議行動,幫助專案在第一線執行研究調查,以科學證據推動政府制定保護措施,為海洋生物守護珍貴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