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調企退人員養老金月均4.157元

  【本報訊】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布2019年相關社會保障待遇集中調整方案,包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惠及全市近350萬人,進一步提升社會保障待遇水平,努力增進首都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企退人員養老金人均增長220元左右,平均水平將達每月〈人民幣〉4.157元,6月15日發放到位。

北京市企退人員養老金6月15日發放到位

  按照國家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北京市繼續為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按照5%左右的增幅進行調整。調整後,人均增長220元左右,較去年略有增長,養老金平均水平將達每月4157元,這也是該市第27次連續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

  據了解,該市2018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運行平穩,當年基金收入2342.4億元、支出1463.9億元、結餘878.5億元。今年的調整將繼續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同時針對退休時間早、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進一步加大傾斜力度,使他們更多地享受社會發展成果。

  此次調整面向2018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預計惠及257萬人,並從今年1月份起補發養老金,6月15日發放到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手中。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基本養老金:

    (一)與繳費年限掛鉤:

    2019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與養老金水平掛鉤:

  將退休人員2018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三檔,5459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3959元(含)~5459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959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5元。通過採取低者高調、高者低調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絕對額調整養老金後低於下一檔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

  例如:李大爺,64歲、繳費年限37年,基本養老金為3960元/月。按第二檔標準,應上調55元,與原養老金相加為4015元。但2018年12月養老金低於3959元的第三檔人員上漲65元後,部分人員會達到4024元(3959+65),高過李大爺的4015元,所以再對李大爺提高9元,使他達到第三檔的最高額4024元。在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中,李大爺實際每月增長64元。

  今年調整,李大爺每月共增加225元,調整之後基本養老金為4185元/月。

  三、適當向高齡退休人員傾斜:

    針對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為了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07年起,本市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均向高齡退休人員適度傾斜。2019年繼續堅持這一做法,對在2018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後,再次享受到40元至7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即:65至6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在此基礎上,繼續對65歲以上退休人員中繳費年限滿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體現對退休時間早、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進一步傾斜。

  例如:王阿姨,68歲、繳費年限33年,基本養老金為4100元/月。

  今年調整,王阿姨每月共增加249元,調整之後基本養老金為4349元/月。

  例如:張大爺,80歲、繳費年限40年,基本養老金為5100元/月。

  今年調整,張大爺每月共增加300元,調整之後基本養老金為5400元/月。

  四、兩種特殊的調整方式

    一是繼續單列調整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北京市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歲以上,國家規定他們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此次調整仍將按往年辦法,以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35元。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之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次調整普遍增加405至440元/月。

    二是保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後不低於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定額、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和按絕對額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上述人群中基本養老金低於調整後全市養老金平均水平4157元/月的,補足到平均水平。同時,在2018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

  按照國家規定,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2018年底前退休的人員,也將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並於6月底前發放到位。

88 餘萬城鄉居民人均月增100元養老金

  按照國家要求,北京市2019年繼續落實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從今年1月1日起調整這兩項養老金標準,全市享受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待遇群體人均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這一待遇調整惠及88.88萬城鄉居民,預計6月底前發放到位。

  據介紹,在2018年12月31日前已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及享受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的人員,自2019年1月1日起調整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標準,每人每月增加95元;為了進一步體現向老年人的傾斜政策,對於2018年12月31日前已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人員再增加10元。已經領取待遇的人員基礎養老金人均達到810元,福利養老金人均達到725元。

  另外,自2019年1月1日起,符合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800元;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715元。

北京市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

  根據國家規定,北京市自2001年起,對因工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的傷殘津貼、生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撫卹金逐年進行調整。今年,該市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 調整範圍為2018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傷殘津貼待遇的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享受供養親屬撫卹金待遇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將惠及1.5萬人。具體調整方案為:

  調整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增加380元,二級傷殘增加360元,三級傷殘增加340元,四級傷殘增加320元。

  調整供養親屬撫卹金。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卹金的調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卹金調整,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五、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工傷人員,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200元。

  由於該市2018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統計口徑的變化,護理費的調整方案另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