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公佈台灣人才創業廈門服務指南

  【本報訊】根據廈門市公佈台灣人才創業廈門服務指南分5大方面:一、台灣人才創業。二、台灣人才就業。三、台灣青年實習見習。四、台灣高層次人才。五、兩岸人力資源合作。

  一、台灣青年來廈創業就業優惠政策

   1、創業基地扶持。申報對象:各青創基地管理機構。支持在廈設立各具特色的台灣青年創業基地或創客空間(以下簡稱“基地”),鼓勵在現有基礎條件較好的創新、創意、創業園區以及產業孵化中心建設創業基地。支持台商、社會資本參與基地建設。對累計引進15家以上(含)台灣青年創業企業、吸引40名以上台灣青年、且持續經營滿一年以上的基地,市財政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對累計引進50家以上(含)台灣青年創業企業、吸引100名以上台灣青年、且持續經營滿一年以上的基地,市財政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對累計引進100家以上(含)台灣青年創業企業、吸引200名以上台灣青年、且持續經營滿一年以上的基地,市財政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申報諮詢:市台辦經濟處2856343。

   2、給予創業啟動資金扶持。申報對象:台灣青年創辦的企業。對台灣青年創業項目的科技含量、規模、經濟社會效益、場前景等進行評審,視情給予5~15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扶持。申報諮詢(各區台辦):思明台辦:5880901、湖里台辦:5722129、集美台辦:6685766、海滄台辦:6893369、同安台辦: 7022743、翔安台辦: 7088203、廈門高新技術創業中心:3923888。

   3、提供創業貸款擔保。申報對象:台灣青年創辦的企業,創業項目可根據不同條件申請50萬元以內的小額擔保貸款和最高200萬元的科技貸款貼息項目支持。支持各類擔保機構為在創業基地內創業的台灣青年提供融資擔保。對為台灣青年創辦生產性企業提供擔保的擔保機構可按年度擔保額16‰給予風險補償;對為台灣青年創辦服務類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擔保機構可按年度擔保額10‰給予風險補償。申報諮詢:向各區台辦諮詢,聯繫電話可看第2點“ 給予創業啟動資金扶持 ”。

   4、給予租金補貼。申報對象:台灣青年創辦的企業,各基地根據自身條件為台灣青年創業提供場地、廠房、門面等必要場所支持,在前三年給予租金補貼。原則上第一年給予全額租金補貼,第二、三年分別給予適當補貼。申報諮詢:向各區台辦諮詢,聯繫電話可看第2點“ 給予創業啟動資金扶持 ”。

   5、給予參賽項目更多支持。申報對象:台灣青年創辦的企業,參加兩岸青年(高校)創意創新創業大賽獲獎的項目可申請為期3年的100~300平方米的免租金創業場所支持或最高5000元/月的租金補貼。申報諮詢:向各區台辦諮詢,聯繫電話可看第2點“ 給予創業啟動資金扶持 ”。

   6、資助培訓經費。申報對象:在基地內創業就業的台灣青年,支持台灣創業青年參與廈門市創業創新領軍人才或創業創新團隊核心人才評定,獲評的台灣青年3年內參加境內外學習培訓的,給予培訓費補貼(總額最高不超5萬元)。申報諮詢:向各區台辦諮詢,聯繫電話可看第2點“ 給予創業啟動資金扶持 ”。

   7、提供居住用房或給予租房補貼。申報對象:在基地內創業就業的台灣青年,支持有條件的基地設立人才公寓,提供給台灣創業青年居住。對入駐創業基地自行租房的台灣創業青年,可享受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的租房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2000元/月。申報諮詢:向各區台辦諮詢,聯繫電話可看第2點“ 給予創業啟動資金扶持 ”。

   8、給予優秀團隊獎勵。申報對象:台灣青年創辦的企業,被認定為廈門市創業創新優秀團隊的,可給予團隊成員每人每年4萬元生活補貼(每個團隊不超過5人,累計不超過3年)。申報諮詢:向各區台辦諮詢,聯繫電話可看第2點“ 給予創業啟動資金扶持 ”。

   9、支持選擇優質教育資源。申報對象:在基地內創業就業的台灣青年,台灣創業青年子女就讀小學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就近入學原則負責辦理入、轉學手續;就讀初、高中可報考我市初、高中台生班,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費用。申報諮詢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同安路5號304) 2135551;市台辦:政務服務中心三層A廳8號窗口 7703746。

   10、廈大中專院校招收台灣學生。每年5月份鼓勵在廈大中專院校招收台灣學生,市裡按每個台灣學生每年1000元的標準補助給所在院校;由市裡設立獎學助學基金給予台灣學生一定額度的免息貸款支持。申報諮詢市教育局:高教處2135625;市教育局:職成處2135695。

   文件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鼓勵和支持台灣青年來廈創業就業實施意見的通知(廈府辦〔2015〕147號)

  個人所得稅優惠

  台灣創業人才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享受附加減除費用。政策內容:申報扣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在每月減除3500元費用基礎上,再減除1300元,即每人每月按4800元減除費用。申報條件:持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申領流程:所在單位扣繳個人所得稅時直接申報,受理窗口:直接申報,無需受理,聯繫電話:5106291。

  政策依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

  台灣人才在廈創辦企業

  企業審批服務辦事指南共3種類型:三種政策類型:①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②外商投資合夥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③個體工商戶設立、變更、註銷登記;

  二、台灣人才就業

  1、台生報考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對象:用人單位,取得內地(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碩士(含碩士)以上學位的台生,符合招聘條件的,可以通過參加公開招聘應聘到福建省內的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台生在福建省內就業與內地(祖國大陸)普通畢業生在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受理窗口:廈門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聯繫電話:0592-5052353。福建省人事廳、福建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公安廳《關於做好取得內地(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台灣學生來閩就業有關工作的通知》(閩人發〔2009〕46號)。

  2、引進海外智力項目申報立項,根據當年度國家外專局文件通知,引進境外技術、管理人才重點項目計劃。當年10-11月申報下年度計劃,經國家外專局審核立項,每個獲批項目可核銷不少於20萬元專項經費資助,市級財政同時予以50%—100%配套經費資助。受理窗口:市勞動力大廈1113室,聯繫電話:市人社局境外人員從業管理處 0592-5366613。

  3、開展各類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共3類:①開展在閩台灣地區居民農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政策內容:凡在我省直接從事農業技術試驗、示範、推廣、培訓、科技管理以及農業經濟管理等專業技術工作,且未達到大陸法定退休年齡的台灣地區居民,符合相關基本條件和要求,可自主申報評審農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受理部門:廈門農業局職改辦。②開展在閩台灣地區居民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政策內容:凡在我省各級各類衛生醫療機構,直接從事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工作,且未達到大陸法定退休年齡的台灣地區居民,符合相關基本條件和要求,可自主申報評審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受理部門:廈門市衛生和計生委職改辦。③開展在閩台灣地區居民經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政策內容:凡在我省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直接從事經濟管理、生產經營管理、經濟貿易、開發投資、網絡商務、人力資源管理、房地產業、旅遊業、企業管理諮詢等專業技術工作,且未達到大陸法定退休年齡的台灣地區居民,符合相關基本條件和要求,可自主申報評審經濟專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受理部門:廈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職改辦。政策依據:《關於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推動福建人事工作發展的意見》(國人部發〔2008〕22號)、《關於開展在閩台灣地區居民經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試點工作的通知》(閩人發〔2008〕71號)

  三、台灣青年實習見習

  台籍應屆畢業生見習補貼和租房補貼。申報手續均由見習所在企業辦理,政策內容:符合《廈門市重點發展產業指導目錄》的企業接收台籍應屆畢業生在廈見習,並簽訂三年以上的工作合同(協議)的,可為台籍應屆畢業生申請見習補貼和每月500元的租房補貼,標準參照廈門生源畢業生職業見習補貼標準,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該項目全年開放申請。受理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具體受理部門:市人才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服務部,受理窗口:市人才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服務部電話:0592-5396688地址:湖濱東路319號二樓。

  四、台灣高層次人才

  1、舉辦台灣專業人才廈門對接會。致電5396663諮詢申報條件:1.企業方面:台資企業或有台灣專業人才、台籍見習生、實習生需求的相關用人單位。2.人才方面:有意在大陸就業、創業、實習、見習的台籍大學生;有志來大陸發展的台灣各界專才或已在大陸就職、求職的台灣中高端人才;有意向在台資企業就業的各類人才。 參會流程:1.會議報名期間,參會企業在廈門人才網首頁活動鏈接內(http://www.xmrc.com.cn)下載“企業報名表”,填寫後發至郵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或wuxx@ xmrc.cn,並致電5396663確認。

  2.人才報名可直接發送個人簡歷至郵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並致電5396663確認。需說明求職意向,註明聯絡郵箱、電話,工作人員收到簡歷後會在1個工作日內回复郵件。受理窗口:廈門市人才服務中心台灣人才服務部。聯繫電話:0592-5396663。

  3.台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具體業務在“中國留學網”查看。申報條件:需認證的台灣地區高等院校頒發的繁體中文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申領流程:申請人在線申請(中國留學網)並繳費—申請人攜帶材料原件、複印件到窗口核驗—申請人將核驗後的材料複印件寄到北京教育部進行認證。具體業務指南可在“中國留學網”(www.irencai.gov.cn)查看。受理窗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事務分中心(長青路191號勞動力市場大廈二樓辦事大廳)聯繫電話:12333

        4、台灣特聘專家、專才評聘,每年發布通知。台灣特聘專家在聘期內按照每年20—30萬元的標準,給予總額不超過100-150萬元的政府補助;台灣特聘專才在聘期內按照每年10萬元,最高50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享受優惠待遇: 出入境、子女擇校入學、公積金貸款、人才住房補貼、金鷺英才卡等;受理窗口: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家工作處,聯繫電話:0592-5399278地址:思明區長青路191號勞動力大廈1117室文件依據:《關於進一步激勵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措施》(廈委[2016]4號)最新通知:市人社局:關於開展2016年廈門市台灣特聘專家(專才)申報工作的通知。

  五、兩岸人力資源合作

  1、引才獎勵,具體諮詢市人社局《廈門市建設區域性人才市場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鼓勵成功引進海內外創新創業人才、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辦法》第六條第(四)款所稱“成功引進”,是指用人單位委託本市人才服務機構招聘的並經用人單位和人才個人雙方認可的,從廈門市之外新引進到本市企業和市、區屬事業單位工作的,已按規定辦理了人事關係、戶籍入廈手續或經廈門市公務員局認可的柔性引進手續,用人單位與人才個人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已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6個月以上並按規定為其在廈繳交社保的。受理窗口:長青路勞動力大廈1121室聯繫電話:0592-5058141。政策依據:《廈門市建設區域性人才市場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2、赴外招聘(來廈應聘)差旅費補貼,具體諮詢市人社局《廈門市建設區域性人才市場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第十條給予人才服務機構和用人單位赴外招聘人才的差旅費補貼。《辦法》第六條第(四)款規定的鼓勵各類人才服務機構參加市組織、人事部門組織的赴外招聘活動,主辦單位給予應邀參與承辦的人才服務機構不超過5人、給予應邀參加的用人單位不超過2人,每人50%差旅費補貼,具體標準參照我市行政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差旅費和因公出國(境)經費的相關開支標準執行。受理窗口:長青路勞動力大廈1121室,聯繫電話:0592-5058141

  3、台灣人力資源機構來廈設立購買辦公用房補貼或租賃自用辦公用房補貼《廈門市建設區域性人才市場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第七條對應邀來廈設立機構的台灣人力資源機構給予購買自用辦公用房補貼或租賃自用辦公用房補貼。《辦法》第五條第(三)款所稱“給予購買自用辦公用房補貼”是指經市有關部門認可的以銷售不動產發票記載的購房款金額為標準計發的購房補貼;“給予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租金補貼”,是指以市國土房產局核定的房屋租金水平為標準計發的租金補貼。購房補貼一般分五年逐年核發,第一年核發購房補貼總額的40%,第二年至第五年每年核發購房補貼總額的15%;租金補貼逐年核發,補貼期限最長為五年。受理窗口:長青路勞動力大廈1121室,聯繫電話:0592-5058141。

 設立中外合資人才中介機構審批辦事指南(台灣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廈設立機構審批適用此辦事指南)審批依據:(一)《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第86項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審批實施機關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門。(二)《福建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第十一條:外國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投資者,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人才中介服務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三)《中外合資人才中介機構管理暫行規定》第七條:申請設立中外合資人才中介機構,應當由擬設立機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審批,並報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備案。受理地址:雲頂北路842號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A廳25號廈門市人社局窗口受理諮詢電話:0592-5058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