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政部為了解社會團體之會務、業務等實際運作狀況,並鼓勵社會團體積極投入社會公益服務及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特辦理旨揭活動,以評選並表揚在各領域對社會公益服務有卓越貢獻的社會團體。
依據內政部「115年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評選表揚計畫」(詳附件)等相關規定辦理。
報名資訊如下:
參評資格:凡於111年12月31日前經本部核准立案之全國性社會團體並符合今年度參評資格者,皆可參加評選。(如為114年公益貢獻獎獲獎團體,請忽略此信)
報送資料時間:即日起至本年度3月31日止。
報送方式:透過「全國性社會團體及職業團體評選(鑑)系統」線上報送。寄送紙本參選資料、未完成線上報送資料者,則視為無效。網址:https://groupev.moi.gov.tw/
上開計畫及相關表格如附件檔,亦可至本部網站合作及人民團體專區查詢運用(https://www.moi.gov.tw/group.htm)
聯絡人:吳小姐、劉小姐,聯絡電話:02-23565590、02-2356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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