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職災保險擴大保障範圍 從農更安心

       【本報訊】為保障實際從農者的職業安全及經濟補償,自8月7日起,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的退休人員,或實際從事農業工作的國人外籍配偶、陸籍配偶,皆可以全民健康保險第三類被保險人身分申請參加農民職災保險。

  107年11月1日開辦之農民職災保險,初期以農保被保險人為加保對象,惟部分已領取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而無法再參加農保的農民反應,其雖有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事實,卻未能享有農民職災保險的保障。

  基於照顧實際從農者的職業安全,農委會修正「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相關規定,將實際從農之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即包括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的退休人員,或外國人、無國籍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等國人配偶,皆納入農民職災保險加保對象範圍,擴大農民職災保險承保受益者。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每個月只要繳交15元保險費,倘於田間從農發生意外傷害,便能獲得傷害給付、就醫津貼、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4項給付保障。

  屏東縣政府呼籲,即日起凡具農保被保險人身分或健保第3類被保險人身分且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請盡速親自持國民身分證向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申請加保,至於持居留證者則應向配偶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申請加保,其他申請加保應附文件,可先去電向農會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