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填券」陷阱~美容消費爭議頻傳

       【本報訊】中秋連假過後,屏東縣消保官一天之內連續接獲5通電話諮詢美容買賣消費爭議案件,發現消費者均是在接受填問券送美容品試用誘因下,禁不起業者不斷推銷而購買高額美容課程,事後後悔想解約卻遭拒絕。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注意,消保法有規定「訪問交易」可於7日內解約,消費者可把握7天時間內以存證信函或能留存通訊之訊息通知業者解約,如有消費爭議請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將有專人提供諮詢。

       消保官吳清宜指出,近期屏東夜市、太平洋百貨公司附近、光南大批發商場、各大賣場內常有業者以填問券送美容試用品方式誘使消費者入店體驗,再以話術誤導刷卡或以融資分期購買數十萬元的美容課程。目前接獲美容消費爭議申訴的包括家庭主婦、職業軍人等,金額從7、8萬至12萬元不等,最高一件甚至達40萬元。 

       屏東縣去年逾百通1950電話諮詢此類案件,正式提出申訴者有14件,今年1至9月1950電話詢問情形較以往更多,提出申訴者也累計至11件。因中秋過後案件激增,消保官特別提醒民眾注意。

       綜合業者推銷型態,多以免費試用或填寫問券等方式邀請消費者入店體驗,再以話術推薦消費者購買美容產品,贈送免費護膚課程(免費做臉或按摩),業者為了規避衛生福利部「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將合約以「美容產品訂購單」來推銷,並以總價一大筆金額再折扣1~2萬元誘使消費者簽名購買,通常消費者在業者催促下並不會仔細閱讀及確認各項產品內容與單價,事後才發現不對勁。

       吳清宜指出,業者在消費者簽名購買後,當下即拆光所有20~30瓶產品,讓消費者主張退費申請時必須買下已拆封產品,業者會把每項產品單價訂得非常昂貴,扣除後所剩能退還金額已不多。

       再者,消費者通常於不知情情況下或沒看清楚,依業者指示簽了融資借貸契約,卻未拿到美容產品訂購單及借貸契約正本,都是等到返家逾半個月後收到分期融資繳費單,才發現自己背負20~30期以上、總金額約計10幾萬元要清償。

       由於消費者簽訂為「美容產品訂購單」,目前此類消費爭議因主管機關未有明文規範,僅能透過協商、調解或循法律途徑解決爭議。但在主管機關未研訂新規範公告前,針對此類商品或廣告內容,若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或表徵構成公平交易法上不公平競爭之虞,將依據具體事證移送公平會處理,最重可處以2500萬元以下之罰鍰。

       消保官呼籲,消費者遇到訪問推銷時,無論是購買「瘦身美容服務契約」、「美容產品」或是「兒童套書」、「數位教學商品」等,千萬要「停、看、聽」:「停」止購買衝動,仔細想一想,「看」清楚契約內容、有沒有融資借貸契約,「聽」明白業者的宣傳與廣告,完全清楚後再行簽約。

       最重要,請務必向業者索取契約正本,千萬不要等簽約後,才後悔說沒看清楚內容。消保法有規定「訪問交易」可於7日內解約,消費者可把握7天時間內以存證信函或能留存通訊之訊息通知業者解約,如有消費爭議請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將有專人提供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