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府慰問職業災害農民家屬

  【本報訊】屏東縣政府為全面關懷縣內遭受職災者,修訂屏東縣職業災害慰助金自治條例,並於106年11月18日正式生效,申請對象擴及所有各行各業工作者,並首創將務農工作中受傷的農民也納入慰助對象。

  本轄洪姓縣民日前於田裡耕作時不幸往生,勞工處林德輝處長於2月6日上午代表縣長潘孟安前往慰問職災農民家屬,這也是全國第一件農業職災獲慰助個案,並與家屬說明職業災害慰助金自治條例之修法源由,以及未來中央政府欲推動之職災保險事宜。

  勞工處長林德輝表示,農民工作時常因機械操作、中暑或噴灑農藥中毒等遭受職災或死亡,但農保無職業災害給付,為此,縣府特別將農民納入職業災害慰助對象,希望在職災保險施行前提供農民朋友於工作中之保障。

  家屬廖先生表示,日前至農會替母親申請農保之喪葬津貼時,農會提醒可另至縣政府勞工處申請職災慰助金,對於縣府與縣長對農民朋友的照顧廖先生表達感謝,亦非常支持慰助金之擴大適用;慰問時在場的林姓農民認為,中央政府能在職災保險規劃階段即考量將農民列為納保對象,足見政府對農民的重視,也認為有完善的職災保險制度方能鼓勵青年朋友返鄉承接父母的農務工作。

  勞工處長林德輝表示,農民是社會弱勢的一群,現行保險制度中,農民除生育、身心障礙及喪葬給付,並無任何職災保障,若能比照汽機車強制責任險之社會保險精神,將農民一併納入職災保險納保對象,讓農民在工作中也享有與勞保身分者一樣的保障

  除此,為讓民眾更加了解慰助金申請相關規定及提高農民職業災害與職業病預防知能,屏東縣政府預定於107年陸續辦理30場相關宣導會,希望讓職業災害慰助金有如及時雨一般,提供遭受職業災害工作者一份即時的慰問及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