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扶植本縣優秀傑出演藝團隊,提昇專業創作水準並協助發展,縣府文化局依據「文化部補助地方扶植傑出演藝團隊計畫作業要點」,於113年1月30日修正發布「澎湖縣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申請要點」,辦理113年度澎湖縣傑出演藝團隊徵選。
有意申請本年度的傑出演藝團隊,需設籍並立案於本縣滿一年以上者,且從事音樂、舞蹈、現代戲劇、傳統戲曲等演藝活動之團體。
補助內容包含辦公室或排練場地租借費、水電、宣傳行銷及行政事務費,團員訓練費或培訓人員指導費,專任或共聘行政人員薪資及勞健保費用。提案內容以澎湖在地故事及特色、本縣偏鄉及縣外藝文演出及推廣計畫,或擴大青少年及樂齡人口藝文參與,進行節目籌劃、製作、發展及演出,為本年度執行方向,申請單位酌情提送計畫。
有意提案之團體,提報計畫書請於113年2月29日(四)中午12時前申請提交,詳情請逕至本府文化局網站(https://www.phhcc.gov.tw/index.jsp),詳閱「113年度澎湖縣傑出演藝團隊徵選簡章」,或電洽(06)9261141-232展演藝術科莊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