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選送人才出國駐村交流受理申請

  【本報訊】文化部為鼓勵各類文化人才出國從事駐村創作與交流,113年度與15個國際駐村單位合作,由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前往駐村,包含視覺藝術類、表演藝術、獨立策展人、文學、漫畫、影視及流行音樂類共計6個類別,歡迎符合申請資格者,依下列說明向文化部申請:

  (一)一律採線上報名申請,申請期間:112年11月16日上午12時至112年12月15日下午6時(線上申請系統關閉)。

  (二)申請人應於公告申請期間至線上報名系統填寫、上傳相關申請資料。逾期申請者,及文件缺漏、經通知仍補正不齊者,文化部不予受理。

  (三)本案相關要點、申請資格、各藝術村簡介、駐村申請計畫書等電子檔資訊,請逕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參閱、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