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補助家戶清除處理石綿建材廢棄物

  【本報訊】依據環境部現行公告,拆除後之石綿建材廢棄物為有害廢棄物,應交由合法之公民營清除處理業者代為清理處理,不得任意丟棄與棄置,違反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考量現行民間處理石綿廢棄物價格高昂,為減輕民眾清運處理石綿建材廢棄物之負擔,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今年度向環境部爭取相關經費辦理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補助。民眾所屬住宅類建物之屋頂,若有石棉瓦、波狀石綿浪板需汰換,可把握機會向環保局申請,經環保局審查符合資格者,無須負擔清理石綿廢棄物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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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局提醒,石綿之危害主要來自吸入有致癌風險之含石綿纖維,一般含有石綿成分之建材,若不去破壞它的結構,原則上不會健康造成影響。如民眾有石綿建材拆除需求時,建議可委託合法業者拆除處理,並依據內政部「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做好拆除石綿應有之防塵措施、施工人員防護裝備、石綿拆除作業及廢棄物處理等相關規定,避免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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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局說明,目前已有部份家戶順利完成住宅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作業,民眾如有需要,可檢具申請表、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土地登記謄本影本、建物登記謄本影本、最近一期房屋稅繳款書或水費單等向環保局申請,後將拆除後的石綿建材廢棄物潤濕或浸泡,裝入厚度0.06mm雙層塑膠袋或米袋,妥善包裝密封後通知環保局清運。有關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運處理補助申請書可至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首頁「環保業務」環境管理科下載(https://reurl.cc/nLE9Y8),如有其它疑義,可洽澎湖縣環保局(06)9221778轉206洽詢,或至環境部「石綿危害資訊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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