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學生安全~黃柏昌捐贈凱樂斯AED

  【本報訊】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1條規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公共場所,應置有AED;另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於112年5月30日公告「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場所」,其中包括國中以上之學校均須依法設置。本縣大學及高中職,均已依法設置AED;而國中部分,目前仍由學校預算或民間捐贈設置,黃柏昌先生有感於學童及周邊居民安全,與財團法人厚生基金會及凱樂斯股份有限公司於9月25日共同捐贈本縣中正國中、澎南國中、志清國中、白沙國中、鎮海國中、吉貝國中、鳥嶼國中及望安國中共計8台,本府特於縣府第1會議室特舉行捐贈儀式,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同樣關心學生安全,由陳慧玲簡任視察及廖敏琇專員共同出席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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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以下簡稱AED),能有效提高突發性心臟停止病患之急救成功率,如能在一分鐘內給予電擊,急救成功率可高達90%,每延遲一分鐘,成功率將遞減7-10%。因此,傷病患的存活是和時間和死神的賽跑,如果將AED設置於人潮眾多的公共場所,供民眾搶救時使用,可降低該類傷病患到院前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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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長陳光復非常感謝台黃柏昌先生的熱心捐贈AED,讓本縣學校又進一步提升了安全保障,希望企業能多加響應厚生基金會發起的「完善社區急救之鏈-偏鄉AED卡位不缺席」勸募活動,這些AED的設置對於提高社區或學校的急救效能會有顯著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