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歡唱影響安寧~違者最高罰三萬元

  【本報訊】卡拉OK已成為一種普遍的休閒娛樂,在下班或休假時,三五好友會相約一同前往歡唱慶祝或紓壓。然而這些場所的隔音措施不完善或未落實,甚至有些場所未登記「視聽歌唱業」營業項目,仍設有卡拉OK設備提供顧客歡唱,容易產生噪音干擾他人的安寧進而引發糾紛。

  依據環保署於今年修正發布「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已於6月30日生效上路;針對夜間時段或特定區域有違反公告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的行為時,首次違反罰新台幣3千元,將加倍裁罰為6千元,最高可罰3萬元

  設有卡拉OK設備的營業場所,除了應申請取得「視聽歌唱業」營業項目登記許可外,亦須做好噪音防制措施,例如緊閉門窗、增設隔音板(牆)與天花板、地面鋪設隔音毯或地板隔音等降噪減震措施,以符合管制標準。提醒業者遵守規範,勿造成居民困擾,也讓自身違規受罰,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