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警馬公分局長轉頒同仁警察獎章

  【本報訊】112年度警察獎章,日前由警政署核發至各警察機關,為表彰對於警察同仁長年在工作崗位上的付出,馬公分局分局長特別利用分局週報時間,代為轉發,由龍門所所長謝聰得(30年)、隘門所所長趙翊丞(10年)代表受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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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獎章分為三種,分別為10年、20年、30年,員警必須年資加上服務期間表現良好,才領的到警察獎章,另外還有35年警察獎章,會在員警即將退休前夕,且必須服務超過35年,才會頒發;馬公分局今年獲頒30年警察獎章共計10人、10年警察獎章4人。

  在工作崗位上戰戰兢兢30年的歲月,令人尊敬,分局長黃政龍特地於會議時機公開頒贈獎章,分局長表示,這一次頒贈的有30年及10年的警察獎章,有著世代傳承的意味,警察工作要與時俱進,但我們從警的初衷與服務鄉親的理念是永不會改變,期許先進傳承經驗予後輩,給予鄉親最優質的警政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