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澎湖縣府訂定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評核及調整計畫書,擬自112年5月1日起實施「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一案,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3月31日函復同意備查,本縣公教員工離島加給之「基本數額」各離島級別均比照金、馬為9,790元,自今年5月1日起實施。
縣府人事處表示,為符合公平性及照顧公教員工,爭取本縣離島加給比照金、馬同列三級,一直是縣府持續努力的目標。此次達成離島加給提升,「基本數額」3離島縣同級之目標。更強化了地域加給延攬及留任人才之功能,以及激勵公教員工士氣之效果;另依行政院112年1月19日修正之「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規定,實施期程自112年5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