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電動自行車取得容易,加上免考照、免掛牌,改裝又容易,卻也衍生許多亂象,因此經修法後從今年11月30日起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並納管掛牌後才能上路。望安警分局於上路首日,特別針對轄內移工加強宣導,並指示所屬員警配合新增條文,落實取締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行為,以提升民眾交通安全意識,確保用路人安全。
望安警分局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納入牌照管理後,冀透過員警宣導及執法,以減少超速、未戴安全帽等交通違規情事,並大幅減少改裝電動車之亂象,亦可在交通事故上釐清肇事責任。另外提醒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遵守「三不三要」(三不:不改裝、不酒駕、不附載人;三要:要戴安全帽、要登記掛牌、要投保強制責任險),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