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巡察澎湖~即起受理民眾陳情登記

  【本報訊】監察院111年度地方巡察第10組監察委員葉宜津、王美玉暨巡察秘書一行5人,將於本(111)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蒞縣巡察。

  本次監察委員受理民眾陳情時間及地點為:11月10日下午1時30分至2時30分於白沙鄉公所2樓會議室(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366號)受理民眾陳情;陳情順序將依登記順位進行,此外,陳情民眾應在事前備妥相關陳訴資料(一式3份)11月7日下午5時前送至縣府為民服務中心(縣府大樓第1棟東側),俾便受理。

  縣府行政處表示,有陳情需要的民眾,即日起請於上班時間洽縣府為民服務中心辦理登記,陳情書可至澎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penghu.gov.tw/民意表達監察委員蒞縣巡察-人民陳情書下載,相關問題歡迎逕洽縣府為民服務中心,電話:06-926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