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摘掃帚仔不危及珊瑚礁存活~9月解禁

  【本報訊】澎湖縣議員呂黃春金5月30日於縣政總質詢指出,採捕孔雀殼菜蛤(掃帚仔)不會危及珊瑚礁存活,建議開放採捕。澎湖縣長賴峰偉3日赴前寮里聽取民眾、專家意見後表示,他請農漁局重新公告,最快今年9月可望解禁。

賴峰偉赴前寮里聽取民眾、專家對於掃帚仔禁捕意見

  一同前往會勘的前澎湖海研中心主任蔡萬生表示,掃帚仔雖生長於珊瑚礁,但採捕方式為「摘採」,而非敲打,對珊瑚礁沒有破壞性,沒有禁捕的必要。

採捕掃帚仔不違及珊瑚礁存活

  賴峰偉表示,貝類禁捕主要目的是要保護珊瑚礁不受破壞,但民眾對於掃帚仔禁採持不同意見,他實地聽取蔡萬生、呂黃春金、前寮里長黃建祿、民眾意見後,瞭解掃帚仔採捕實況後,決定順從民意,開放採捕。

孔雀殼菜蛤(掃帚仔)

  農漁局說明,民國89年公告孔雀殼為珊瑚礁保育貝類,禁止採捕,主要是為避免民眾以斧頭或小鋤頭等破壞性利器挖掘或敲碎珊瑚礁,造成潮間帶淺坪生態環境失衡,魚類無法於場域內棲息繁衍。但經檢討漁民採集行為、孔雀殼生長習性,對珊瑚礁衝擊不大,因此將予解禁。

掃帚仔以「摘採」方式採捕

  農漁局重申,目前經公告為保育貝類有山羊海菊蛤(粉蚵、燈火蚵)、黑石蜊(灘)、大白狐蛤(撬仔),均禁止採捕、處理、販賣或持有,違規被查獲依《漁業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賴峰偉宣布掃帚仔將可開放採捕

  農漁局強調,海參、大法螺、硨磲貝在禁採之列,呼籲民眾切勿投機取巧、以身試法,共同保育愛護海洋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