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縣府政風處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本報訊】中秋節將至,澎湖縣政府政風處呼籲機關同仁配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要求,杜絕不當「收禮」及「飲宴應酬」等情形發生,共同實現「陽光」、「透明」、「廉潔」社會。

  由於節慶期間易有致贈禮物或飲宴應酬等情事,提醒同仁如遇有與職務上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時,應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辦理—對於不當「送禮」及「飲宴邀約」等情,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無法退還時,應於受贈之日起3日內,交政風機構處理。(「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5條規定)

  具體做法可至縣府政風處網站>業務專區>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SOP圖解參考下載。

  民眾如發現縣府員工利用職務機會刁難、藉機需索、要求餽贈及不當飲宴應酬情事,請立即提出檢舉,廉政署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縣府的廉潔,需要你我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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