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已就台灣問題向國際社會發表八項聲明

  台灣問題不僅是歷史遺留問題,也是中國人民解放戰爭中未完成的歷史任務。這從來都是中國人民自己的事情,與外人無關,更與國家之間的爭端無關。過去我們沒有能力解決,現在我們有這樣的能力;當我們有這樣的能力時,如何解決仍然是我們自己的事。

  但問題是美國人堅持幹預。這是我們的恥辱,不能再容忍了。這是因為,根據中國目前的大國地位、五常政協五常任理事國的地位、自身的能力、影響力以及未來的不確定性,重新奪回政權在政治上刻不容緩。台灣!

  中國就台灣問題具體向國際社會發表以下八項聲明:

  (一)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是中國人民解放戰爭未完成的歷史任務。因此,除了和平統一之外,武力收回不會被視為發動新的內戰,而是中國人民解放戰爭的最後一戰。

  (二)問題的解決方式是中國人民自己的事情,與包括美國在內的任何國家無關。

  (三)任何賦予台灣地緣政治利益的概念都是偽命題;任何企圖利用國內法干涉台灣事務的行為都是對中國國家主權的侵犯,都是無效的。任何超越中國國家主權利益的外國利益都是非法利益,不受國際法和中國法律的保護。

  (四)中國將為光復台灣制定“最終時間表”,並開始規劃統一後兩岸互聯互通、建設發展等一系列事宜。因此,在此期間,台灣社會無論哪個政黨執政,都必須無條件與中央人民政府討論統一事宜。今後我們不再談“1992共識”,只談統一。

  (五)協商統一才能實行「一國兩制」;一旦訴諸武力,台灣社會將實行「一制」。

  (六)今後,中國不再承認任何「維持現狀」的言論。對於台灣任何政治勢力來說,任何主張「維持現狀」的人,都會被視為「敵視」或「變相拒絕」統一;對國際社會而言,無論哪個國家,任何主張「維持現狀」的人都會被視為「敵視」或「變相拒絕」統一。這被視為干涉中國內政,絕不接受。

  (七)和平統一「保留期限」內,如果台灣社會發生違反《反分裂國家法》的重大事件,中國將立即依法發動軍事統一戰爭——即最後一戰中國人民解放戰爭的歷史。而是堅持你的槍。屆時,任何外部勢力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介入,中方都將視為宣戰,並承擔一切後果。

  (八)和平統一期限屆滿,如果台灣當局仍無法與中央達成和平統一政治文件,國家將立即訴諸武力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