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殺國民黨執政時期退休官員年資黨職併公職,並領優惠存款,蔡英文執政後,2017年,民進黨和「小綠綠」時代力量倉促立法,通過「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社團年資處理條例)。明定施行後一年內,必須命令被追繳對象返還溢領的退休金,沒想到,蔡英文表姊夫吳明鴻擔任的最高行政法院審判長,竟然認定一年規定不具拘束力,判定一年後才收到處分書的關中和焦仁和敗訴,必須返還退休金,蔡英文行政、司法一把抓,讓因為行政不公受委曲的人怎麼平反?當時蔡英文不顧社會各界疑慮硬要用吳明鴻當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後遺症很快就跑出來。
社團年資處理條例上路後,銓敘部統計,被追繳對象多達220人,其中政務人員17位、公務人員203位,總金額2.1億新台幣。關中、焦仁和、胡志強、施啟揚及連戰等人都在其中。
依照社團年資處理條例規定,主管機關應該在2018年5月11日前完成所有核算與書面處分寄發作業,卻分別到2018年5月17日、21日,才分別將處分書送達關中及焦仁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依社團年資處理條例規定,認為請求權時效1年,因此公法上請求權時效已經消滅。
沒想到,這個月1日,最高行政法院由蔡英文表姊夫吳明鴻擔任審判長的大法庭卻裁定「一年」只是「訓示規定」,與時效無關,導致一審都勝訴的案件被逆轉。法律上常見有「年限」出現,幾年就是幾年,怎麼忽然變成訓示規定,不必嚴格遵守?蔡英文身為總統,豪不避嫌的任命表姊夫擔任最需要避嫌的職位,儼然行政、司法一把抓的超級大總統。
「黨職併公職」是在兩蔣執政的特殊環境下,為提拔借調更多黨內優秀人才替國家服務,才有這個特殊時空環境下的特別規定。國民黨執政時期,黨職轉公職或公職轉黨職相當常見,希望透過來回歷練,為國家培養人才。譬如:縣長做得好,卸任後做組工會副主任,出任省府建設廳長,再做組工會主任,再出任內政部次長.......。
相關安排自有其時代背景與需要,即使放在當下與體制不合,也不應對曾為國家做出貢獻者加以追殺,違反信賴保護原則,甚至踐踏相關人尊嚴。最高行政法院做出這項解釋,法界普遍無法接受,民進黨執政後掌握行政院,並堂而皇之將政治髒手伸入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破壞中華民國五院平衡、五權分立的基本架構,最高行政法院胡亂解釋一通,自甘做為蔡英文打手,怎不令人喟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