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艷秋:政府講清楚為何疫苗第二劑間隔10周?

  疫苗打莫德納的人也不能慶幸,看到李艷秋公開問衛福部幾個問題,其中最關鍵的是,美國CDC對莫德納打第二劑效用最好的時機是相隔4-6周,台灣擅自改成10-12周,李艷秋有附上原英文說明,她要求衛福部延後施打的依據為何?!這些事項我們一般民眾都還被瞞住,好在有人質疑,不然原本預估的94%保護力或許降低至AZ的70%,大家還不知道呢!

  李艷秋在臉書發文表示,疫苗預約平台上,單選莫德納的有400多萬人,加上已經注射第一劑的180萬人,直衝600萬劑,但實際上目前到貨的數量,只剩10萬劑,不但想打第一劑的人沒著落,還把第二劑從原先4周延長為10至12周,指揮中心輕描淡寫的說,是根據WHO的研究,這就引起民眾好奇。

  李艷秋質疑,首先,這是根據哪個國家,什麼時候做的研究?其次,延後到12周保護力是會提升還是下降?各自的數據是多少?第三,保留第二劑給醫護、孕婦、機師是必要的,但要求他們4周打第二劑,這是否意味其實4周的保護力是最好的?最後,黃卡上原定的第二劑施打時間作廢了,這180多萬人完全不知何時再打第二劑,也沒有辦法回頭打AZ,混打又不可行,該怎麼辦呢?

  李艷秋強調,疫苗的專業門檻很高,但以台灣人追求新知和關注健康的程度,如果政府願意拿出目前國際研究的證據,國人一定願意了解並配合,但目前並沒有看到更改第二劑施打時間的根據是什麼?莫德納和輝瑞都是美國製造,美國CDC對這兩種疫苗的研究文章,不論深度及速度,應該都遠比WHO來得有公信力。

  李艷秋引述美國CDC在6月3日發出有關第二劑的報告指出,不論輝瑞或莫德納,都一定要打第二劑,且第一劑打什麼牌子,第二劑就打什麼牌子,輝瑞應在第一劑之後的3周打第二劑,莫德納則應在4周打第二劑,此外也要盡可能在3到4周完成第二劑,如果真的必要,第二劑可以延後到6周,至於如果第二劑早打或者晚於6周打,會有什麼效應?目前資訊是有限的。

  李艷秋說,美國CDC這篇報告建議莫德納第二劑最多可以延長到6周,指揮中心的12周是否採用最新的國際研究?不妨公開透明,讓接種者清楚明白自己所面臨的風險或效用。

  李艷秋直言,如果真正的原因是「後繼無苗」,也應該開誠布公告訴一心痴等莫德納的民眾,趕快改換意願,並且把莫德納從平台選項中剔除。否則民眾照著政府的遊戲規則做了選擇,卻落得一場空,將是另一場民怨的大爆發,既然要全民團結防疫,資訊清楚透明是關鍵,最怕的是矇混欺騙,最後被發現,在機密的掩蓋下,中央高官第二劑早就打好打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