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中國大陸發佈對台十三項“逼統”絕招?!

  最近台灣在國際戰略大棋盤上儼然成為中美博弈下的棋子,或可稱為中美角力的勝負手。根據大陸最新散發的訊息,大陸方面對於“兩岸和平統一”已經絕望,而又顧慮ㄧ但採取“武統”,勢必造成兩岸同胞生靈塗炭,在兩難抉擇之情況下,以不放棄武力統一的前提下,嘗試以第三種統一方式,那就是“逼統”,值得正視。

Benedict Rogers 羅傑斯 on Twitter: "The absurdity and mendacity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regime knows no bounds. They have entirely, totally and  absolutely abandoned any pretence now of "one country, two

一、何謂“逼統”?

  所謂的“逼統”就是指:在不放棄武力統一台灣,且在對台灣實行武統之前,對台灣實施「政治、經濟、貿易、民生、金融、外交、文化、教育、科技、旅遊、財產、身份、法律、職業生涯、宣布黑名單、封鎖海峽、佔領外島等一系列的、組合的、綜合的手段」,逼迫台灣與大陸實現統一。具體內容,包括但不僅限於如下措施:

  1、身份“逼統”/大陸依據台灣現行的有效身份證件,依然按照台灣現有的市縣鄉等行政區劃、街道等門牌號碼等,為持證者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將“中華民國”更改為“台灣省”;亦即,凡是在大陸經商、工作、學習、婚嫁、旅遊、探親、交流等的台灣戶籍同胞,持有台灣有效身份證件的,均可在當地公安機關戶籍部門,領取中國身份證。或者通過互聯網在大陸“公安部門網站”辦理。持證者與大陸居民享有等同的一切權利義務。為了方便起見,可以採用“電子身份證”的形式。

  2、國籍“逼統”/中國駐外使領館,依據持有“中華民國”有效護照的持有者,為其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使其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同時,中國駐外使領館,兼顧為台灣籍同胞換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職責,方便台灣同胞在世界各地都可以領取中國身份證。

  3、貨幣“逼統”/凡是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的台灣民眾。中國大陸讓利台灣民眾,人民幣與新台幣的兌換比率為1:1(2021年4月1日人民幣與新台幣的兌換比率為1:0.23)。台灣民眾凡是持有新台幣的,均可以按照1:1的匯率兌換人民幣。大陸每兌換1元新台幣,讓利給台灣民眾0.77元人民幣。由大陸中央政府承擔,由大陸國有銀行(工農中建交)等負責兌換業務。

  4、財產“逼統”/凡是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的台灣民眾。大陸政府部門認同台灣的有效的“不動產憑證”。例如、地契、房契等。保護台灣民眾的私有財產。即使在武統台灣後,依然承認保護台灣民眾的私有財產。

  5、保險“逼統”/凡是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的台灣民眾。持有者可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保險,特別是中保公司受理“戰爭期間財產損失保險”,以應對武統台灣時,對台灣同胞財產造成的損失。另外,重要的是還可作為戰後,中央政府對台灣同胞提供補償的依據。為台灣同胞的不動產,提供財產保險和政策保障。

  6、婚姻“逼統”/凡是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的台灣民眾,與大陸民眾結婚的,在大陸的縣級及以上城市,由當地政府,為他們提供面積不少於90平方米的公租房。同時,提供優惠就業服務。

  7、旅遊“逼統”/凡是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的台灣民眾,對於首次來大陸的台灣民眾,中央政府提供:“1萬元人民幣的7日祖國觀光旅遊”,優惠條件:交通1/2價格,住宿1 /2價格,旅遊景點門票免費。讓台灣民眾更加深入的了解祖國、了解大陸。

  8、經貿“逼統”/凡是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的台灣民眾,在經貿領域給予幫助和優惠。例如、台灣種植鳳梨的農民,可以憑自己的大陸身份證,將鳳梨直銷大陸,不受台獨勢力的影響。因為,你已經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了,理應受中國大陸、中央政府的保護。

  9、公職“逼統”/凡是聲明承認一個中國,反對台獨的,並且領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的台灣一切公職人員。中央人民政府保證,即使是武統台灣以後,對於上述人員,中央人民政府一律承認其公職人員身份,一律安排工作、一律平等對待,保障他們的權益,使他們能夠成為建設新台灣的重要力量。

   10、投誠“逼統”/對於台灣軍警特的人員,凡是承認一個中國,反對台獨的,一律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歡迎在武統台灣前投誠;歡迎在武統台灣時起義。宣布台軍特赦條件:針對台灣陸海空三軍,凡是起義的、投誠的、放下武器的國軍官兵,中央政府一律予以特赦。並可整編加入解放軍序列,根據功勞大小給予獎勵。凡是頑抗到底的一律消滅之。凡是以實際行動換領“身份證”和“護照”的台灣同胞;凡是成功勸說台灣官兵起義的、投誠的、放下武器的台灣同胞,中央政府都將給予表彰、獎勵和優待。

   11、統派“逼統”/宣布統一人士名單:例如、連戰、吳國雄、馬英九(待考察或可是隱獨派)、洪秀柱、鬱慕明、邱毅、黃智賢等為統一人士,歡迎他們來大陸,共同協商台灣戰後建設發展大計。對他們的人生財產安全提供安全保障。

   12、獨派“逼統”/宣布“黑名單”,即宣布台獨罪犯名單:李登輝、陳水扁、蔡英文等台獨分子為台獨罪犯。中央政府必將嚴懲不貸。頒布通緝令,全中國、全世界緝拿。孤立分裂極少數頑固台獨分子,爭取廣大台灣民眾。

   13、清空“逼統”/在武統台灣前,在實施以上十二項“逼統”措施後(包括不僅僅限於),重點實施“戰前人口疏散清空措施”,即人口清空“逼統”。具體做法是:在戰爭爆發前,提前宣布將在“以後的不太長的、不確定的時間內”,解放軍將武力攻台,產生一種強烈的戰爭預期。大陸中央政府,督促台灣同胞離開台灣。屆時,台灣同胞在解決了、沒有了身份、國籍、資產等後顧之憂以後,可以義無反顧的離開台灣,可以直接往前大陸,也可以通過第三國中轉往前大陸。屆時,中央政府將為台灣同胞提供陸、海、空等的交通便利,幫助台灣同胞躲避戰火。

  在大陸,政府為他們提供平均商品房、公租房等,鼓勵他們離開台灣到大陸定居、暫避,或者到其他國家暫避等等。待武統戰爭結束後,重返家園。

●影音

二、重大意義和作用

    1、開啟了“超固有思維定式的統一方式”。它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針對“中華民國政府”的和平統一,也非武力統一。而是直接針對台灣民眾個人的“身份統一”和“國籍統一”等,也可稱為“逼統”,即大陸統一台灣的第三種形式,創造第三條統一道路。

    2、對於領取換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台灣同胞,中國中央政府將依據“國內法”和“國際法”等,對他們提供全時空、全地域保護。警告震懾台灣當局,如果台獨當局膽敢對他們進行如何形式的迫害,那麼中國中央政府、中國人民解放軍,在統一台灣後,必將對其“秋後算賬”、嚴懲不貸。

    3、此舉,將從根基上挖掘、撼動、崩塌、孤立了頑固台獨分子,釜底抽薪。對台灣軍心的撼動將是致命的,使其無心戀戰、甚至反戈一擊。若能成功實現,或許將成為不戰而屈人之兵的“超級政治智慧”和“戰略策略典範”。成為古今中外國家統一範式之經典。

    4、此舉,不僅僅在心理上、思想上、觀念上等精神層面上的震撼、顛覆、恐慌、逼迫台灣的民心、軍心、黨心、政心、族群,而且同樣也反映在物理上、物質上、行動上、財產上等物質層面。達到精神與物質、思想與肉體等雙重打擊。

    5、此舉,並不作為放棄武力統一台灣的保證和承諾。在實施了清空“逼統”的“戰前人口疏散措施”後,以大陸解放軍強大的武力做後盾,解放軍對台灣陸、海、空、天的圍剿用兵,不再投鼠忌器,大大降低了對台灣平民的危害。在武力統一勢在必得的大勢下,大軍壓境、兵臨城下,或許可以重現“北平模式”的和平統一。

    6、此舉,封住了美國、日本等介入台海事務的藉口。同時,中國政府、中國人民、中國人民解放軍,做出不惜與美國爆發核戰爭也要統一台灣的決心和勇氣,做好核大戰一切準備。試看天下誰能敵!

  這個“逼統”的戰略方針,遵循大陸的一貫方針,最大限度地闡釋了兩岸和平統一的善意和誠意,做到了仁至義盡,使大陸始終站在道義的製高點上,將會贏得台灣人民的支持和擁護,也會獲得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同情和支持。

  這個“逼統”的戰略方針,體現了大陸靈活性的高度;為了兩岸統一大業,可以捐棄前嫌,既往不咎。為了兩岸統一,不管採取什麼方式都可以,不是簡單地“打和談”的問題,而是該談時一定要談,該打時堅決要打。

  這個“逼統”的戰略方針,使大陸掌握了兩岸統一的主動權,既不再被別人牽著鼻子走,也不會讓兩岸統一大業無限期拖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