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超過~民進黨抹黑栽贓宗教界?

民進黨真的是太超過了,連最神聖的聖殿黑手也要伸進來,以後要拜神明也要謹慎。

我們有請,對這個法律非常到位的,我們的法藏大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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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淨耀大和尚,還有諸位長老,諸位與會的來賓,諸位大德,因為時間緊迫 我就不一一稱呼,大家好!

《國土計畫法》是今天我要講的一部分,但是等一下還有一個很緊急的,那個是剛剛見引和尚尼傳給我的,一個宗教財務透明法這種概念。這種概念聽說是要用緊急逕付二讀,明天要逕付二讀,那二讀到三讀是馬上就通過的,這個是太恐怖的!怎麼會一個國家,一個這麼重要的、關係到宗教的財務問題的法,他可以這樣子弄法,這樣子我們不能接受!

當然,我不會很激昂地去罵這個事情,現在不是罵的時候,現在是要面對的時候。

首先,我要跟大家講就是說,宗教的土地使用,並不是宗教界去先違犯任何法令,然後再來說今天宗教亂用土地,然後你的寺廟不能通過,不是這樣。是因為中華民國自古以來,成立以來,他就預先沒告訴你,哪一塊土地叫做宗教可用的土地,他並沒有這樣說。常常是,很多宮廟用到的宗教土地,有的是神尊指定的土地,這也不是人去找的,我想,我們這裡很多道教界的朋友都知道是這樣。這個時候,你就以一個很死板的、人的思維說,這裡不可以,那裡不可以......你也不考慮到宗教的使用有他的特殊性!

現在我們已經知道,有個工廠,它也去用了一個本來不可用作工廠的所謂農地,這個農地今天也已經開許說,你可以有個緩衝期來輔導你合法。而且我們還知道,農委會說,這個已經被建成工廠的土地,不要再回復為農地了,因為沒辦法再種稻子了,知道意思嗎?所以它也不要再恢復為農地了,可見,當時做成工廠的時候,本來就已經沒有再恢復的可能了。

但是,現在你知道嗎,如果我們宗教的土地已經建廟,甚至於建了好幾十年,五六十年建在那裡的,今天一直不通過的話,我們卻一直潛在地有被拆廟的可能!雖然政府一再地說,沒有啦,政府從來沒有在拆廟......我告訴諸位,今天政府那個官樣說,明天他可能下台,他可能不在那個位子,到了下一個人當官的時候,只要法令當中潛藏著可以拆除你的這種條文,我告訴諸位,我們的寺院永遠是危險的!這是剛剛朱主席有講過的道理。

所以,我們佛教,或者任何宗教,面臨著未來法律越來越嚴苛,我們整個社會一再地被提醒說,要守法,要守法的情況之下,我們將來如果沒有一個正規的法律來保障我們,我們會變成在整個社會上會充滿罵名,會被說你們宗教都在不合法!

尤其現在的年輕人,在教育或媒體當中,有一定程度地被教導為,對宗教並不認識,甚至有反宗教傾向。然後,再被一些有意圖的政治人物抹黑的話,那我們宗教界整體都要揹黑鍋,這是很危險的,將來我們被拆,沒有人會支持我們,而且還會鼓掌說應該的,這是守法!

所以說,宗教土地真的是很嚴重,我在這裡呼籲,現在地方已經開始在編,剛剛委員說什麼還在立法當中,不是!已經立法通過!已經立法通過!現在是入到地方來,正在編列土地的分類。而我們現在最新的國土土地法,只有三類,剛剛一再講的,在深山裡才可以通過的這樣子的情況。

如果你的寺廟是還沒有通過合法的,你就要隨時注意你的地方政府,他在編列你所屬的土地,到底編列為哪一種,萬一他把你編列為不能更改的,你會很糟糕!不要說抗告了,你趕快要去找地方政府去說明,我這個寺廟在這裡多久了,你不應該把我編列為不能更改為宗教用地,或者不能使用為宗教的這種編目,這樣以後會很難處理,這點,諸位在寺院當中的人自己要去注意的,沒有辦法佛教會對你注意那麼多,這是我要提醒的。

但是,剛剛我收到我們見引和尚尼臨時給我,我在停車場,我心裡怪怪的,然後趕快去把那看一下,哇!看到了說,現在立法院裡有立法委員說,有所謂的對岸透過宗教系統的捐款,要來擾亂我們的民主憲政,所以呢,我們現在要訂更嚴苛的,對於宗教財務的管理法規。他這樣說了,我們宗教界要是沒聲音的話,我們就默認了咧,這太可怕了!這樣也就是說,宗教界都在反中華民國的國家安全吶!宗教界一群人,他不指涉誰,他說宗教界,那就所有的宗教都算進去嘍,算進去通通在通敵,這個栽贓還得了啊?!如果我們宗教界都默然,讓它這種法通過,宗教界就自己接受這種抹黑了呢!!!

諸位啊,看樣子還得再上街頭欸,我們年紀大了,天氣漸漸冷了,我才剛從德國、法國回來,我的時差還沒調好,昨天一整晚沒睡,還沒調好,現在就要叫我上街頭啊,只好再上去了,大家要不要去?(要)好!

這點很嚴重,我必須說明:
第一、這種是預設性地立法;
第二、這種是栽贓式地立法;
第三、更可怕的,他運用所謂老百姓的愛國情操,用民粹,不經過適當地觀察跟論證,他就指責說宗教做這個事,所以,要立一個法。怎麼可以立法這麼粗糙?我們的國會議員怎麼可以用這樣子假設性的立法,就要去立一個法?

如果是這樣,我告訴諸位,要來做這種資金的通敵動作,一定要透過宗教嗎?不能透過公司嗎?不能透過個人嗎?如果公司也可能,個人也可能,那是不是我們也要訂一個法?個人接受財務要怎樣怎樣......要來增加怎麼樣怎樣透明;公司接受什麼國外的什麼款項,金錢來往,也要來個透明化?

告訴諸位,如果今天立這個法是有用的,那我們來看,這是一個法人,法人當中,如果他正式地透過法人捐款進來,那是銀行的行為,你就可以追蹤吶,你還怕他這個錢來去不乾淨嗎?這第一種。

第二種,如果他不透過法人,他透過私人,那就跟法人無關吶,他要怎麼用,你政府也沒辦法查,除非你再立一個法針對個人,那也不可能啊。

你看啊,立法院已經在29號,29號就明天吶,要反滲透法草案。你看,反滲透!反滲透是在指誰呢?指宗教在跟人家滲透呢,我們所有的宗教都在跟人家滲透!這個帽子,這個罪可大了呢!這個一定要大家反映,這絕對不能!

剛剛我說了,這個法這樣立有效嗎?如果說它經過法人,那只要是經過法人正式進來的,銀行都可以追蹤;如果它不經過法人,只是私人,那你追蹤不到啊。所以,你立這樣的法,你對宗教真的有管用嗎?沒有管用!

但是,你卻對宗教絕對地栽贓了,你這樣等於在反宗教,你這樣等於在教導全中華民國的年輕人,年輕人有愛國情操嘛,他就這樣講,他就這樣想,欸,這個宗教專門在通敵的。哇!這對中華民國未來的心靈,宗教信仰的環境,會有多嚴重的詆毀跟多嚴重的扭曲啊!

諸位啊,不能把它當作一般,這是這個國家的國會議員,一直隱藏著對宗教的不信任,對宗教的抹黑,對宗教的提款機,對宗教怎麼樣,只要不好的,通通交給宗教去扛,這種觀念對宗教是非常地不尊重。

剛剛我們理事長淨耀大和尚有說過,國家處理人民的物質、現實、有形的;宗教恰恰是在幫助國家處理無形的、心靈的。人有物質的需求,有心靈的需求,而心靈的需求,很難透過世俗的政治人物來給予滿足,頂多就是透過物質來協助側翼,真正直接幫助人民心靈的是宗教。

今天,你一再一再地用莫須有,沒有考察、沒有科學證據,甚至於沒有法律證據的一種推論,你就把全部的宗教都抹黑,而且還要名正言順地去立一個法律,來抹黑宗教,這樣對中華民國未來的宗教信仰,年輕人對宗教的觀感,會有多大多大的傷害?

諸位,我們如果讓這種事情再繼續發生,我們將來面對的臺灣社會就是一個:宗教都不好、都黑黑的、都會通敵的這種認知的未來社會喔。諸位,我們能接受嗎?我們能接受嗎?這樣子國會議員真的太可怕了!

我剛剛也看到了法案,這個法案的緣由當中有提到說,如果你是通敵,接受什麼不當的國外勢力的捐款,會有罰則,這個罰則已經本來就立案在那裡,今天你說,這個罰則怎麼進行,反正已經立案在那,你就按照這個罰則進行,宗教界沒意見。可是,你現在針對宗教,來說要來修一個法,那這樣宗教揹的黑鍋太大!我想我們整個宗教界,這已經不是佛教,也不是我法藏法師一個人的問題,這是現在以及未來所有宗教界的問題,我們絕對不能夠冷漠以對,我們更不能默然接受,諸位這樣瞭解嗎?

最後,再就這個提兩個事情:

第一、我們從這件事情就看出來,宗教在法律上面永遠是挨打的狀態,它想怎樣,說你怎樣,它就要立一個怎樣,有沒有注意到這個狀態,有沒有?

宗教師從來就是與世無爭的絕對多數,我承認有少數的宗教師怪怪的,作為、行為怎麼樣的,但是你不能用那個少數的來立一個法,來將所有的宗教都抹黑。但是,今天我們看到,國會裡頭狀況是怎樣,沒有人在這個預先提出這種不合理思想的時候,就主動地、頭腦清楚地去給予阻止,反倒是擴大地新聞報導,來增加他選民的聲量。你看,我們正在受挨打,而沒有人幫我們忙,有沒有看到這情況?那你就知道該怎麼做了,瞭解嗎,這太可怕了,這第一。

第二、我們不能要求人家大道場站出來,替宗教界揹責任跟講話,因為大道場面對的事業太多,有可能跟政府的關係也多元化,他要出來為宗教講什麼,除非像我們當年見引師父他師父,惟覺長老。除非像他這樣少數的長老以外,很難了。所以,我們的宗教界一定要有個覺悟,個人 、住茅蓬的中小型的寺廟,沒有再分裂的本錢了!你不能夠再依賴所謂的大道場來替你講話,個人的責任、護教的責任,每一個人都有!拿出你的選票,對宗教有信仰、有支持意願的人,你去選他。

我個人沒有什麼政黨的嗜好,但是我們宗教界,不是佛教界,是所有宗教界要集合起來,用你雪亮的眼睛來看看,到底有什麼樣子的國會議員,未來國會議員,是可以真正秉持良心跟對宗教的認知,運用法學素養來為宗教,真正地捍衛宗教在憲法當中所賦予的人權、基本人權。如果是有這種的,我們是不是應該集合起來,告訴你的信徒,告訴你的親朋好友,告訴你的道友,告訴友教的人一起來支持。

我再說一句,藍綠什麼的立委,我通通去找,包括我們朱主席,我也通通去表示支持,為什麼?因為我也只有一張票,一個選區而已,我要講的不是對政黨的單一支持而已,我們要對未來,宗教界要團結起來,讓所有國會議員知道,我們對於宗教護持的看法,將有機會影響一個立委選上或不選上。當你真正展現出這種力量的時候,才是真正能夠在國會當中保護宗教,這臺灣最美麗的瑰寶、心靈瑰寶!未來可以貢獻世界。

我這次去德國、法國的學校,我去語言學校,法國語言學校是1886年就建立的,是世界上研究東方最久的一個大學,我去那裡就是介紹《宗教基本法》。去介紹說,中華民國曾經想要立個怎麼樣子不適當的法,我去講給國際的學者聽,為什麼要這樣做?因為我們的宗教界有自覺把它擋下來,而且我們寫了四本書,共同寫了四本書,我們有行動來對全世界表達:

臺灣對於捍衛宗教人權自由,有了覺醒、有了決心、也有了行動!

希望覺醒、決心與行動,我們要繼續,好不好,謝謝!


謝謝法藏大法師,他的覺醒、決心,我們還要行動,對不對?剛剛我們法藏大法師所講,我們沒有本錢再分裂了,茅蓬的法師,你們一定要站出來。

當初在《宗教團體法》,我一直呼聲的時候,茅蓬法師也會認為說,這個都沒有我們的事情,我們為什麼要出去?我就講,最後一條是針對的你們。你看,你們住在茅蓬裡頭,三個人聚會他就來輔導你了,三人,你跟這三個人講話,這就叫做聚會,那所以說最後一條真的是非常地嚴重!我們在最後一條當中,我們一直極力地去替你們爭取。

所以,真的還要感謝我們前面所有的大佬在《宗教團體法》的付出,那一種的辛苦地付出,一路上十幾年來,每次都已經面臨到二讀,都是大眾出來發聲,才能夠延續到還有今天,保住了我們的宗教界,你說我們還有本錢再分裂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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