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秋高氣爽,天氣晴朗,但我看到的是濃厚的烏雲罩頂,因為...."超級黑色恐怖"來了!!
以前講「白色恐怖」,都不及現在的「顧立雄更恐怖」:
1、你台大的老師沒教你:假扣押或假處分,要交擔保金,且要為必要之釋明,還要經過法院裁定准許才能執行?
2、你沒考過強制執行法?強制執行法第52條規定:於查封時要酌留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二個月間生活所必需之食物,燃料及金錢。實務上如果要強制執行他人薪水,也只能扣薪水三分之一,否則債務人可以提出異議。這是很多民眾的基本法律常識。
3、憑什麼"你因為不當黨產條例就可以未審先判,直接認定在銀行的錢就是不當黨產,只准存入,不准提出?
4、這個機關有「提供足額的擔保」來扣押國民黨因錯誤執行而被凍結的存款損失嗎?如果沒有擔保,萬一扣押錯了,以後要怎麼賠給債務人,以彌補他因錯誤扣押的損失?
5、再來"那些跟國民黨沒關係,而應該給的辦活動的員工薪水,貨款,水電費怎麼繳?
6、不是幫國民黨講話,而是這根本違反法治國原則,法律安定性等最基本的法律原則.嚴重戕害所有民眾對於法治的認知。
7、試想一家歷史悠久的公司,往來客戶眾多,突然間銀行戶頭被凍結,所有的錢不能領,因為法律規定,而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該公司有任何財務問題,只有傳聞,如果你是董事長,你能不動怒嗎?如果你是員工,你能不生氣嗎?擺明就是要用法律來整國民黨吧!!
8、我不幫國民黨說話,但是身為法律人,必須為這個國家長久以來建立的法治基礎說話。
9、人民如果還能接受這樣的「嚴重違反法治的做法」,而不吭氣,那下一個倒楣的就是你。
編者按/太棒啦!懂得法律的人寫出善良公正的見解,讓我們上了寶貴的一課,法律人應該要表達出良知的時候了,不要讓法律糟蹋了善良的台灣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