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不提振風紀,更待何時?

 公務員上班時間,可以看影片?可以看韓劇?可以買菜?可以接送小孩?可以翹班嗎?相信答案只有一個,就是不行。這兩天財政處發生上班看影片事件,引發高層震怒,表示要嚴辦,就市井小民而言,這實在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但也希望縣府不要虎頭蛇尾,最後又不了了之。

 在澎湖當公務員,上至首長高官,下至臨時人員,每月一份穩定的收入,比起民間為生活打拼的小老闆或藍白領階級而言,無疑是一份不錯的工作。若是能知福惜福,忠於自己的工作,把自己崗位上的事情做好,對個人與公家而言,都是再正常不過的最低要求。

 但是,縣府勞逸不均的情況嚴重,有的單位忙得要死,有的單位閒得要命,受不了的人只有請調鄉市公所或中央單位,要得一份清閒。近年來請調現象頻繁,前有管考科長請調民航站,後有下水道科長請調航港局,其他大大小小的請調,真是族繁不及備載。

 要解決勞逸不均的情況,有賴於縣府組織調整與責任分工。但最基本的問題,應該是回歸到每一位公務員,是否有做好自己手上的工作。直屬長官是否有把關,才是問題的重點。

 臨時人員都算是廣義的公務員,協助正規編制的公務員處理事情。但是,對於考試進用的正規公務員而言,常常有叫不動特定人員的問題,而這些多半是背景很硬的人,造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看影片或買菜或蹺班的情況,大家都心知肚明。

 有臨時人員上班時間不辦公,看影片,如今卻演變成誰偏袒誰的戲碼,讓人看了很無奈。但是回歸問題的核心,請問:

上班可以不辦公看影片,主管是沒有在管事嗎?是包庇嗎?
上班若可以閒到看影片,為什麼還要聘用那些臨時人員?
上班公務有缺失,縣府主管隱匿不報,是否也有責任?
政府對上班怠惰臨時人員是否有考核?提高行政的競爭力?

 希望縣府針對此事,快快嚴查嚴辦,即使殺雞儆猴,若能提振公務人員風氣,這刀一定要砍下去。消防員上班時間吃綠蠵龜,臨時人員上班時間看影片,此時不提振風紀,更待何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