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原本我正在寫陽光明媚的正能量,但是中途被北京紅黃藍幼稚園的惡性虐童事件給刷屏了:關於紅黃藍虐童一事,猥褻似乎並沒有出現在各大新聞中。“猥褻”這個詞太善良了!猥褻給人的感覺就是只是想幹,但沒幹!
什麼叫猥褻:猥褻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實施的淫穢行為。廣義的猥褻包括除強姦、亂倫外所有妨害社會風化的色欲行為,如雞奸、獸奸、當眾手淫、散佈淫穢書刊等。狹義的猥褻包括公開暴露生殖器官,強制或互相自願在對方性感區進行摳摸、摟抱、吸吮、舌舐等行為。此案的男童都被戳到肛瘺了,這難道不算性侵?如此說來,男的就永遠沒有被強姦一說,只有被猥褻。
加害者以權威、暴力、金錢或甜言蜜語,引誘脅迫未成年人與其發生性關係,並在性方面造成對受害人的傷害的行為。此類性關係的活動包括:猥褻、亂倫、強暴、性交易、媒介賣淫等等。我國對強制猥褻未成年人,最高是判15年。
看起來,猥褻是不是比強姦傷害要小呢?對於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尤其是幼童來說,其心理創傷是一樣的。這類型的傷害有幾個致命點:
1、幼童被猥褻了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2、孩子不敢告訴家長。
3、其心理傷害,會在孩子成年後仍然存在。
這個案子,讓我很自然地聯想到一部優秀的韓國電影《熔爐》。本片是根據真實事件改編:在一所聾啞的封閉式學校裡,校長、教導主任、老師,都參與了虐童。被打這根本不算什麼。
孩子們最害怕、又最無法反抗的,就是被性侵。除了女孩會被性侵,男孩也會,就象紅黃藍中的男孩一樣。最後,通過一位老師的努力,這所學校的虐童事件被公佈於眾,引起巨大的社會輿論,迫於輿論的壓力,這些涉事老師們都被捕了。
這不是故事的結局……由於受害孩子的家長接受了金錢補償,選擇私了,最終法庭因證據不足,裁定被告無罪。全社會都哭了,有罪的人,卻消遙法外。受害的男孩,選擇與班主任同歸於盡,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本片2011年上影之後引起韓國社會和國家的高度重視,被稱為“一部改變韓國的電影”。何以改變了韓國?2012年5月,一名朴姓強姦慣犯成為首例化學閹割物件。據悉,樸某性侵過4名未成年少女。韓國也成為亞洲首個實施化學閹割的國家。
科普“化學閹割”——即給男性罪犯體內注射雌性激素藥物,使其失去性欲。未成年人遭性侵,這是一個全球性的犯罪問題,我們來看看各國如何懲治這種禽獸行為的。
NO.1 波蘭:2010年6月波蘭成為第一個在國家層面實施化學閹割法的國家,立法規定凡性侵15歲以下少男少女的性犯罪者,在刑滿出獄前必須接受化學閹割。
NO.2 德國:在懲治強姦兒童犯上,德國是相當嚴格的,與年齡在14歲以下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一概視為強姦。量刑一般在10年以上或者是被化學閹割。作案者自己選擇,要麼在監獄裡面待十年,要麼自動選擇化學閹割。
NO.3 法國:法國懲治包括強姦、強制猥褻、非強制猥褻、引誘以及性旅遊等五種類型性侵15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犯罪,配置了最高20年的有期徒刑和15萬歐元罰金的嚴厲刑罰。對於發生在學校或學術機構內的,與受害人有親屬關係或從屬關係的,進一步加重刑罰處置力度。
NO.4 俄羅斯:2012年,時任俄羅斯總統的梅德韋傑夫簽署對孌童癖慣犯實施終身監禁和化學閹割的法律,禁止對性侵14歲以下兒童的罪犯進行緩刑判決。
NO.5 美國:1996年,美國就頒佈防範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的“梅根”法案,要求公開罪犯身份,多個州法律規定,只要與14歲以下的兒童發生性關係,無論是否出於自願,一律按強姦罪處理。有五個州允許對強姦幼童者判處死刑。
NO.6 韓國:韓國政府將兒童性犯罪的最高刑期由15年調至50年。2011年7月,韓國首部針對嚴重性犯罪進行化學閹割的法案獲得通過。2012年,韓國法務部首次對孌童癖慣犯朴某正式實施藥物閹割,為期3年。
有人說,防止未成年遭性侵,要教他們這些、那些措施。事實上,一個孩子,面對一個成年人,他們的力量是多麼的弱小。他們,沒有反抗的能力!
孩子,我們拿什麼來保護你們?法律?家長?我們期待虐童的相關法律可以更嚴厲、更詳細、更明確。至少讓有罪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