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評論/有產線卻外購~揭開國軍子彈採購案的三種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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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國軍對外採購子彈案引發軒然大波。明明國內具備成熟產線,品質與價格皆具優勢,國防部卻捨近求遠,編列更高預算轉向外購。這背後隱藏的邏輯矛盾,不僅令人質疑公帑的運用效率,更觸及國防自主的誠信問題。

​  荒謬一:產能「精準」延遲,為外購鋪路?

  ​國防部宣稱 205 兵工廠遷廠後,新產線年產量可達 1 億發,足夠支應內需甚至外銷。然而,全線運作時間卻從去年底一延再延至今年 9 月。令人啟疑的是:產線的延宕,是否恰好在為這筆鉅額外購案創造「不得不買」的急迫性? 若舊產線都能支應,新產線效率更高,為何反倒出現供給缺口?

  ​荒謬二:預算「浮報」被抓包?價格疑雲重重

  ​在價格對比上,這筆帳怎麼算都不對。國防部原規畫國內採購價每發約 14 元,改外購後招標預算竟暴增至每發 18.82 元,比美國市價(約 13 元)貴了近三成。​預算暴增 2.7 億元,差價流向何方?​最終決標價壓低至 15 元,是否因輿論壓力才緊急「校正回歸」?這種「高報預算、低標決標」的套路,難逃圖利特定廠商與「銷庫存」的質疑。

  ​荒謬三:拿訓練當藉口,升級「鋼心彈」必要嗎?

  ​軍方辯稱外購是為補足彈藥儲備,但採購的卻是單價較高的「鋼心彈」。事實上,過去二十年訓練多用「普通彈」,且對抗敵方防彈裝備應使用「穿甲彈(AP)」,而非被包裝成性能升級的鋼心彈。在平時訓練與戰備需求間,國防部顯然選擇了最昂貴、卻非最迫切的選項。

  ​結語:國防部不應成為「冤大頭」

  ​遷廠花了錢、產線加了倍,卻還要花更多錢向國外買子彈,這不僅是行政疏失,更是對國防自主的諷刺。國防部必須正面回應:這筆溢價採購案,究竟是為了戰備,還是為了特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