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投縣政府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綱領,鼓勵人民團體於組織章程增訂理事、監事組成單一性別至少1/3之比例,以倡導人民團體性別平權及減少決策角色之性別落差,113年11月份有1個社團將「理事、監事任一性別比例不低於1/3」納入章程,為南投縣把愛傳出去行善協會。
另有8個社團進行理事、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理事、監事組成符合單一性別至少1/3比例之規定,分別為南投縣補習教育事業協會、南投縣明道文化薪傳協會、南投縣安心文教慈善會、社團法人南投縣福慧文教慈善協會、社團法人南投縣弱勢家庭關懷福利協會、南投縣南崗生活美學協會、南投縣把愛傳出去行善協會、南投縣中新興村商圈發展協會等。
南投縣政府依據人民團體法規定,受理縣民申請許可立案社團組織,11月份共有5個社團完成立案籌組,分別為南投縣明道文化薪傳協會、南投縣信義鄉羅娜村灌溉水資源協會、南投縣把愛傳出去行善協會、南投縣中興網球推廣協會、南投縣安心文教慈善會等。
截至11月底,本縣立案之人民團體共有1,601個,不包含278個社區發展協會,立案數量前三名之團體類別為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527個、學術文化團體342個、經濟團體19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