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投縣政府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綱領,鼓勵人民團體於組織章程增訂理事、監事組成單一性別至少1/3之比例,以倡導人民團體性別平權及減少決策角色之性別落差,113年2月份共有2個社團將「理事、監事任一性別比例不低於1/3」納入章程,為南投縣竹山鎮中央社區發展協會、南投縣埔里鎮枇杷社區發展協會。
另有10個社團進行理事、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理事、監事組成符合單一性別至少1/3比例之規定,分別為南投縣南崗長青門球協會、南投縣水沙連產業觀光促進協會、南投縣南光國民小學教師會、南投縣中寮鄉漳平溪文化藝術協會、南投縣國立竹山高級中學校友會、南投縣水里鄉長青歌唱協會、南投縣金門同鄉會、南投縣音樂發展協會、南投縣草鞋墩松鶴歌唱協會、南投縣埔里鎮枇杷社區發展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