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投縣108年度「工業鍋爐改善補助申請案」原訂107年11月1日至108年5月10日,縣府建設處13日表示,受理期限延長至9月30日止,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踴躍申請。
申請補助依南投縣政府辦理「經濟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工業鍋爐改善補助計畫辦理原則」相關規定辦理,申請資格為領有有效工廠登記證或臨時工廠登記證之工廠,且工廠及其負責人均非銀行拒絕往來戶。可申請補助包括使用液體(不含柴油)、固體燃料之既存工業鍋爐,改造或汰換工業鍋爐設備並改用低污染性氣體燃料、柴油,或停用工業鍋爐改用能源整合中心提供之蒸汽費用;使用柴油之既存工業鍋爐,改造或汰換工業鍋爐設備並改用低污染性氣體燃料,或停用工業鍋爐改用能源整合中心提供之蒸汽之費用。
申請方式採郵局掛號申請,受理單位:南投縣政府建設處工商管理科,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22106#1411,承辦人鄒佩娟。相關文件或疑問可洽承辦人。
建設處表示,經核定其補助資格後,應將鍋爐相關設備設置於合法場所,並於108年10月30日前完成鍋爐設備相關改善工程,備妥及填具文件報請竣工查驗,未能於108年 10月30日前完成鍋爐改善工程且報本府申請竣工查驗者, 其補助資格逕為撤銷,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