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食品安全~縣府加強稽查添加物

  【本報訊】南投縣府為配合中央訂定「財政部107年度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策進計畫」及稽查市售添加酒品作為料理之食品及酒品抽檢執行方案,將同步規劃自107年10月上旬起至11月下旬止,由菸酒查緝小組採聯合稽查方式,針對縣轄各鄉(鎮、市)以添加酒品作為食品餐飲業者(如餐廳、薑母鴨、羊肉爐、燒酒雞)及傳統市場、黃昏市場、夜市、外燴等業者使用及銷售酒品之稽查及抽驗作業,並加強輔導業者使用優質酒品認證之酒品作為原料,以確保消費者食用之安全。

  縣府財政處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如遭查獲販賣私酒者,將處新台幣3萬元至50萬元之罰鍰。民眾如發現不法之酒品,請勇於提出檢舉,檢舉專線電話049-2243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