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漁港清潔~苗栗縣府與漁會共展管理決心

 【本報訊】苗栗縣共有12處漁港,其中龍鳳、外埔、通霄、苑港及苑裡是主要作業漁港,經縣府多年爭取經費建設,公共設施完善,廣受遊客喜愛,傍晚時分或國定例假日常有民眾到漁港區休憩。漁民整理網具是漁港常見的景象,近來發現有少數漁民為一時方便,將網具暫時放置於碼頭或港區空地,也吸引部分遊客誤認為垃圾集中點,將菸蒂、包裝袋及飲料杯丟在網具上,造成環境髒亂,也影響到多數漁民權益。

 去年東北季風期間,外埔漁港漁民利用作業餘暇,將網具暫置於碼頭整補,為避免網具損壞,大多數漁民,會將整理好的網具移至適宜地點存放,以利下次捕撈使用,但部分漁民貪圖一時方便,開始在漁港各角落囤放網具。漁會體恤漁民作業辛勞,也擔心恐遭罰鍰,一開始派員好言相勸,但沒想到漁民扭曲漁會及縣府善意,移走一天,又馬上放回去,嚴重影響其他漁民作業權益,也讓更多漁民群起效尤。 

 為維護漁業作業環境及保障遊憩品質,縣府漁港管理單位除加強巡查頻度外,漁會人員也配合派員全力協助縣府執法,展現維護漁港及漁民決心,不容許港區暫置漁具。目前成效良好。

 縣府呼籲,公共資源有限,漁港需使用者共同維護,不要自己一時方便,而造成大家的不便,未來將持續加強執法,倘查有惡意破壞或屢勸不聽者,將依漁港法規定裁處新台幣3~15萬,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也期望民眾共同響應,一起守護環境、愛護海洋,為下一代留下美景,共造清新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