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監察院王委員幼玲、王委員美玉及陳委員師孟訂於108年5月2日(星期四)至苗栗縣巡察,當日上午9時40分起至10時40分止,於本縣苑裡鎮公所2樓會議室接受人民現場陳情。
為了讓民眾當天陳情過程順利進行及安排相關業務單位派員說明,自即日起至5月1日止,可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至縣府第一辦公大樓3樓計畫處(為民服務及研究發展科)辦理預約登記;或於5月2日當天監察委員接受人民陳情時段結束前(上午10時40分前)至苑裡鎮公所2樓辦理現場登記,以利依序安排會見。
需要陳情的鄉親,請備妥陳情案件相關書面資料1式3份提出申請(表格如附件,請自行下載使用或至現場索取),如有未盡事宜,請洽苗栗縣政府計畫處,聯絡人:蕭麗君小姐,聯絡電話:037-327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