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縣府於108年3月啟動第二週期(107學年至111學年)幼兒園基礎評鑑,到年底12月31日前將會有148所幼兒園接受評鑑,評鑑結果將會公開,提供家長選擇適當的幼兒園,保障家長和幼兒的權益。
依據教育部訂定的「幼兒園評鑑辦法」規定,基礎評鑑由地方縣市政府自行規劃辦理,至少每5年必須完成轄區內所有公私立幼兒園的基礎評鑑,並自107學年度展開。將針對「設立與營運」、「總務與財務管理」、「教保活動課程」、「人事管理」、「餐飲與衛生管理」及「安全管理」6大類別,共39項指標檢核。評鑑項目全國一致,以建立幼兒園基礎評鑑的公正及客觀性。未通過基礎評鑑的幼兒園,將要求限期改善並加以輔導,在期限屆滿後辦理追蹤評鑑。針對需要協助的幼兒園,也有規劃相關輔導,使其符合基礎評鑑指標及相關法令規定。
縣長徐耀昌表示,透過幼兒園基礎評鑑及其相關配套措施如追蹤評鑑、限期改善或教保輔導等,以維持本縣幼兒園教保服務優良品質,提供家長選擇幼兒園參考指標之一,促成幼兒開心、家長安心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