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府說明八千萬石虎棲地興建公園

  【本報訊】據臉書及部分媒體報載苗栗縣政府斥資八千萬於石虎棲地興建「石虎公園」等情,本府特此說明,其報稱「石虎公園」應為卓蘭鎮公所辦理之「苗栗縣大安溪生態景觀改善建設計畫」,並非本府興辦,另相關人士關心苗栗生態的輿論部分,經本府洽詢卓蘭鎮公所辦理過程及本府進行水環境輔導過程簡要說明如後:

  本案緣起為本縣卓蘭鎮以水果之鎮著稱,但休閒觀光農園多為私人產業,缺乏觀光亮點及休閒綠帶空間,因此,卓蘭鎮公所藉由前瞻基礎建設-水環境改善計畫,爭取中央機關補助辦理「苗栗縣大安溪生態景觀改善建設」,藉以建置滯洪濕地運動公園,提升卓蘭農業及促進當地觀光發展,茲為求永續生態及建設均衡,勘選因早年遭不肖業者濫採土石遺坑(即臉書及報載水池坑位置)及作為九二一震災堆置營建廢棄物場址(因長年堆置之廢棄物僅野草無樹木),原始植被不良,亦不利動植物棲息或活動,且因此也常遭濫倒廢棄物,因此卓蘭鎮公所期望將本廢棄未妥善管理之國有土地藉由建置生態景觀公園,將已遭破壞之區域,加以綠化、活化,除提升在地觀光外,導入環保綠能以及農業為主軸,爰建置「大安濕地公園」並結合「綠能生態農業園區」,後續完成之公園西側規劃為「生態補償區」,藉由植栽綠化及滯洪溼地等方式恢復原荒地前之綠地,並淨化老庄溪匯入大安溪之水質,期盼將幾近灰暗地帶之國有土地轉變為生態、綠能、農業公園。

  本府為提升水環境計畫項下案件之生態環境友善度並落實生態檢核注意事項,針對本案件而言,先前邀集卓蘭鎮公所與本府水環境顧問團隊以及關心苗栗縣生態環境之相關單位召開數次討論與現勘,如107年1月25日與26日之「石虎議題會議」、2月27日「苗栗縣卓蘭鎮大安濕地亮點計劃願景與生態保育專家座談會」、4月2日「苗栗縣卓蘭鎮大安濕地公園亮點計劃願景與生態保育專家現勘會議」,隨後4月23日石虎保育協會函文說明本案建議事項,卓蘭鎮公所立即召開設計研擬生態補償措施可行方案,以落實因公園建設衍生生態影響之迴避、縮小、減輕、補償等改善措施,積極協請地方公所與生態團體溝通說明,並提出相關改善方案,以降低建設計畫之爭議性,而隨後即辦理部分停工,5月18日實施現地督導會議,會後卓蘭鎮公所依據石虎協會建議設計事項進行調整,於6月29日完成變更設計其中包括縮小施工範圍與量體,如縮減擋土牆長度、減少下照式高燈、增加生態緩衝地帶(植栽面積)、增設石籠基礎等縮小及減量措施,並將西側規劃為生態補償區。嗣後,本府9月13日辦理生態諮詢會議邀集生態保育團體惠予建議並追蹤辦理情形,會中卓蘭鎮公所表示另已與國營事業合作辦理植樹計畫,預計於本計畫基地北側植樹造林10.5公頃,致力於恢復周邊綠林利於動植物棲息,卓蘭鎮公所近年成立「卓小虎」社區巴士為鄉親民眾服務及辦理路跑活動,其中並將部分報名費回饋用於石虎保育工作,推動相關積極保育之作為,非報載或臉書所言反嚴重破壞石虎保育情事。

  就「苗栗縣大安溪生態景觀改善建設」案件而言,關心苗栗生態的團體表示提出之意見未完全採納乙節,卓蘭鎮公所已盡最大可能符合,部分設計因涉及結構專業、公共安全或設施維護經費等考量,而未能完全符合;另本府水環境輔導顧問團提供之期中報告精簡版,因報告中並非僅有民眾參與議題,亦包含其他相關資訊且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限制,爰不便提供完整版,惟不影響各案件顯示生態檢核之成果,倘有需再瞭解之處,竭誠歡迎洽詢本府水利處瞭解。

  本府近期(107年12月18日)辦理水環境輔導團業務督導會議追蹤檢討,會中討論因水環境工程與生態之本質原為相對性,兼之目前本府依照中央機關頒布之生態檢核機制導入實作時亦產生諸多執行疑義,值得重視在於生態檢核成果(含改善措施)對於生態團體之期待與建議仍有落差,為減少此情況,本府研擬工程生態自主檢查表、各級距規模工程訂定實施生態檢核停留點、工程預算編列生態調查勞務費用及設計監造勞務納入生態檢核專業評量等事項,以期工程與生態間之平衡,望各界能諒解,本府建立之生態諮詢平台機制將繼續邀請苗栗各界生態團體參與瞭解,也歡迎關心苗栗生態的好朋友們不吝提出建議,為苗栗生態保育與民生建設的天秤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