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來,隨著性別平等的意識抬頭,「反對性騷擾」的呼聲與口號不絕於耳,在過往看似玩笑的言行舉止,只要涉及性或性別並造成對方不舒服的感受,就有可能涉及性騷擾。性騷擾可能發生在無時無刻、任何地方,除了民眾須有基本防範的觀念建立外,該法同時強調業者應提供友善場所的責任與義務,以保障被害人的權益。當業者違法而未採取防治措施,或業者已知曉有性騷擾事件卻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與補救措施時,縣(市)主管機關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為了讓性騷擾防治普及化,並提升場所主人的觀念與作為,縣府社會處於今年5月辦理首場教育訓練,共85間業者逾120人參與,顯見苗栗縣相關業者對於反性騷擾的積極與重視。為延續業者替員工建立性別平權與相互尊重的理念,並將性騷擾防治措施落實於社會大眾,縣府預定於107年9月28日(星期五)下午13:00-16:00,於苗栗縣婦幼福利服務中心3樓會議室(地址:苗栗市金鳳街22號)辦理第二場次教育訓練,本次課程特邀請張麗琴律師擔任主講,輔導業者建立性騷擾防治之正確觀念及防治措施,歡迎業者踴躍報名參與,共同建立場所零騷擾的安全環境。
報名表單可至本府社會處首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苗栗縣政府107年度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報名方式可來電:037-558140,吳小姐或是填寫報名表後傳真至037-332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