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提供退伍軍人年改行政救濟協助

【本報訊】縣長徐耀昌繼提供本縣退休公教人員年金改革提出行政救濟協助後,就本縣退伍軍人亦給予適度的協助。軍人年金改革已於今年7月1日倉促實施,此一改革係以溯及既往方式,修法削減退伍軍人的退休年金給付,顯與行政程序法之信賴保護原則及不溯及既往原則未合。縣府已於今年6月29日向司法院聲請年改釋憲,以爭取退休軍公教人員的權益。 
       徐縣長於107年7月9日上午9時30分出席國民黨苗栗縣黨部辦理之「苗栗縣退伍軍人年金改革行政救濟說明會」,並請律師公會理事長饒斯棋律師及縣府人事處陳處長及承辦科楊科長到場協助,針對退伍軍人應於收到退休重行審定函後30日內提出訴願者給予協助。 
       為避免退伍軍人不知如何提起訴願,徐縣長也特別指示人事處自即日成立軍人年金改革服務團隊,提供行政救濟諮詢與服務及協助退伍軍人相關訴願文書作業,可至縣府第二辦公大樓3樓人事處或至國民黨苗栗縣黨部洽辦,以協助渠等完成訴願程序及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