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苗栗縣政府環保局為響應6月5日世界環境日,將分別於6月4日及6月5日前進育民工商及仁德醫專辦理校園綠色消費宣導活動,期望透過宣導講座方式教育學校師生認知並落實綠色消費行動的理念。
綠色消費最主要的理念是指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考量到商品對環境的衝擊,而選擇對環境傷害較少、甚至是有利的商品,其中包括的內容非常寬泛,例如,綠色產品、資源回收再利用、能源的有效使用、對生存環境和物種的保護等,涵蓋生產行為、消費行為等多種面向。環保局呼籲民眾應選購具有節能、省水或環保標章的商品,因標章的意涵即代表該項產品符合「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的環保原則,民眾在消費之餘也保護後代子孫的環境。
環保局局長陳華盛表示,透過大眾落實綠色消費的行為,將可引導、改變廠商的生產、銷售特性,進而減少地球的污染負荷,也減少住家附近的垃圾問題。希望民眾養成選購「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環保標章商品的習慣,讓我們的環境變得更加安全與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