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苗栗縣福祿壽殯葬園區」 B.O.O(興建-擁有-營運)本案自96年與廠商簽約,歷經11年的興辦過程,終於在107年1月29日核發營運許可,對於紓解本縣殯葬設施不足的問題可以說是大有助益。
雖然說殯葬設施是一個社會邁向進步,提升國民生活品質的必要設施,但是無可避免的於興建或營運的過程中,或多或少會對周邊的居民造成生活上的不便與影響。
福祿壽殯葬園區,自107年營運日起算,第1~5年度,每年應給付300萬,5年共需給付1,500萬元權利金予縣政府,徐縣長耀昌對於「苗栗縣福祿壽殯葬園區」在興建或營運的過程中對後龍鎮民所造成之不便與影響感同身受,特別同意於任期內以該園區每年300萬之權利金全數回饋後龍鎮做為基層建設及各項福利措施之經費。
至於該園區應給付之回饋金部分由於契約規定要以「苗栗縣福祿壽殯葬園區」每年稅後盈餘3%計算,並於特許營運期滿前3年(114年)時結算,由於回饋金之來源無法預估,故目前尚無法加以規劃運用。
徐縣長耀昌非常重視生命事業各項服務的推展,因為面對人生最後的終點,每個人都希望能夠走的尊嚴,況且殯葬管理是城市現代化的重要指標,包括殯葬設施、殯葬禮儀及後續服務等,每項軟硬體設備都是民眾所需,徐縣長耀昌一定會致力提升本縣的殯葬文化;要求福祿壽殯葬園區提供更優質服務品質,照顧全縣的鄉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