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內無人機應用蓬勃發展,空拍無人機飛航安全爭議屢有所聞,卻未見相關法令規範管理。苗栗縣具有得天獨厚的地理優勢,禁航區在西部縣市當中是最少的,也是最適合發展無人機相關產業的縣市,苗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積極推動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以下簡稱遙控無人機)等相關產業運用在縣內發展,且兼顧民眾權益與安全,經縣府團隊多次研商,率全國之先於縣務會議正式通過「苗栗縣遙控無人機飛航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縣府為推動遙控無人機科技領域產業發展,有效促進本縣施政服務之效益及範圍,參考交通部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本縣相關現況,擬具本辦法以規範遙控無人機的空中交通管制及運行,主要規範地表高度四百呎以下之建築物外開放空間之集會、活動場所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須於活動前向本府提出申請,並為飛航活動安全負責及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確保活動之人身安全。本辦法共有8條,包含遙控無人機飛航管理辦法之訂定目的、適用範圍、用詞定義、空拍申請、安全及責任歸屬、飛航及禁止規定、應遵守事項、事故通報機制等相關規範。
苗栗縣縣長徐耀昌表示縣府團隊刻積極推動無人機飛手教育培訓、空拍攝影、巡檢與災防等施政業務的推展上有更多新的想法與創新作為。期待本辦法通過,建構無人機活動空拍工作者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飛航環境;同時,藉以吸引無人機應用服務相關產業鏈之廠家進駐,為苗栗創造新的創業、就業型態,帶動本縣科技產業發展之效益,運用無人機不同的視角,期待看見不一樣的苗栗。